工程承揽合同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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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是确保交易公正与透明的重要手段,一份清晰明了的合同能够大大提升双方在合作中的执行效率,以下是叁五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工程承揽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

工程承揽合同7篇

工程承揽合同篇1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给了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确保工程顺利完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就本工程具体情况,达成以下条款:

一、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价款:按图纸实际建筑面积50元/㎡,工程面积2772平方米,工程总价138600元

四、 工程承包方式及范围:

1、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2、 承包范围:本工程图纸范围内的钢结构、墙板、屋面板的加工制作及安装,施工所需的工具及电缆、电线(包含切割片、焊条等)乙方自负,施工过程中所需的脚手架及吊车由甲方负责。注;工程中钢结构的油漆由甲方涂刷,乙方只做焊口部位的补刷。

五、 验收标准:乙方按照甲方签字认可的图纸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甲方逐项验收,确认合格,施工完毕验收完毕。

六、 工程开竣工日期:_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__年__月_日、因材料短缺、下雨停电等造成的延误,工期顺延。

七、 付款方式:本工程乙方进场甲方支付10000元生活费,主钢立完,甲方支付人工费总额的.___,次钢安装完再付总额的______%,墙板安装完再付总额的______%,顶板安装完再付总额的______%,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天内一次付清。墙板、屋面板安装完毕,付工程人工总费的_____%,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余款一次付清。

八、 甲乙双方责、权、利: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施工所需材料及时足额供应,若材料短缺造成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完成此工程,若因质量事故造成延误工期,材料浪费,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 安全: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甲方指派_______为现场负责人,乙方指派____________为现场负责人,共同齐抓共管,在施工期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法》及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不得强干、蛮干。若因自身因素造成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在施工期间,乙方应理好自己的工人,不得在工地内发生偷、盗、打架、寻衅滋事等行为,若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 本合同未尽事宜,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友好协商。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完工、款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揽合同篇2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承揽制作、安装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和内容:

1、承包范围:钢屋盖(含中间钢柱);屋面采用0.426mm hv-820型暗扣单层彩钢板+50mm厚保温棉+铝箔纸+钢丝网。

2、工程建筑面积:13534.91平方米(暂定轴线面积,未包含雨棚面积,工程量据实结算)。

3、结构:轻型钢结构屋盖

4、层数、建筑高度:详见施工图纸

5、其他:土建、水电、避雷、防火涂料均由甲方自理,预埋件由乙方提供并指导甲方埋放,埋放预埋件所需钢筋头由甲方提供。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一、工程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合同单价,单方造价为(大写):人民币贰佰元整每平方米(¥200元/m2);暂定合同总价为:2706982元(贰佰柒拾万陆仟玖佰捌拾贰元整)。

二、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1、调整方式:

(1)遇业主方要求或设计规范要求比原业主方认可方案增加的工程内容。

(2)遇业主方要求施工图范围以外增加的工程内容。

(3)遇业主方要求因图纸变更而增加的工程内容。

(4)以上各项经业主或监理签证后予以调整。

2、调整原则:

(1)合同报价书已有相同项目的,按该项目的单价执行。

(2)合同报价书中无相同项目的,以市场信息价为基础或参照本合同报价书而确定该项目的单价。

(3)工程量增减的计算方法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4)增加的工程量务必确定增加价款。

三、本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为:固定合同价+追加合同价款(补充协议或工程联系单)。

第三条合同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工程款支付:

1、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备料款,计人民币¥812094.6元

2、主体钢构件和安装人员开始进场2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进度款,计人民币¥812094.6元。

3、主体钢构件安装完毕,屋面板开始进场后3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5 %进度款,计人民币¥676745.5元。

4、乙方在钢结构工程完工后50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 %进度款,计人民币¥270698.2元。

5、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5%在钢结构单项工程竣工后满1年内付清。

6、前述合同总价系指合同签订时确定的工程总造价,如工程总造价在合同履行中按约定作增减时,其各阶段支付比例不变,支付金额作相应增减。如本工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建筑单体,在支付工程款时,如单体进度不同,则按单体进度及造价分栋支付,但支付比例不变。

7、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不能支付工程款时,在乙方催告后3日内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待甲方支付后恢复施工。停工期间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如在催告后28天内不支付的,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二、结算:

1、乙方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或视为合格后10日内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报告及资料。

2、工程最终造价按本合同第二条关于造价的约定和其他相关条款约定的方式、方法结算。遇本合同无约定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3、甲方自收到乙方的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0日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期限内不作确认或不提修改意见的,则视为确认该结算报告。

4、如结算报告的工程最终造价无增减时,则无需甲方确认即应按本条第一款关于工程款支付的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如有增减时,则对增减部分进行决算。

5、追加工程款、费用、赔款,如已经甲方签证确认的,则无需再次确认即应支付;尚未确认的;由甲方在收到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14日内确认或提出异议,否则视同认可。

6、甲方与乙方对工程款结算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双方都认可的审价机构审价确定。

三、其他事项:

1、本合同在支付工程预付款与进度款时开具税务局统一收款收据,工程决算确定后开具发票(85%增值税发票,15%当地劳务税票)。

2、本合同材料采购、构件制作属承揽合同中的制作部分,涉及该部份款项的税金在乙方公司所在地纳税,并由乙方按合同约定开具相关货物销售发票。

3、本工程安装部份款项为建筑业劳务价款,由乙方在安装工程所在地缴纳营业税,并开具相应发票。

4、工程款支付方式: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不得以任何形式的现金支付。

5、此合同价不包括总包单位的管理费用及土建配套费用。

第四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约定工程总工期为天,其中安装工期为工作日,工期起点以甲方向乙方下达开工报告为准。计划进场日期年月日,具体进场日期甲方应提前5天书面通知乙方,特殊状况需要延期,甲方也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二、若按计划工期,甲方场地要推迟15天以上才能进场安装的,甲方应支付合同规定的第一笔工程进度款;甲方场地要推迟30天以上进场安装的,甲方除支付工程进度款外并补偿乙方的经济损失,且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要求,不能提供压实平整的施工场地,水源、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时;

2、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时;

3、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或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而影响进度时;

4、在施工中因连续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每周累计超过24小时,影响正常施工时;

5、因甲方或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8、如基础由甲方负责承担,由于甲方延期或因土建质量不合格而影响乙方的正常施工,

及因甲方负责的其它工程项目交叉施工而影响乙方正常施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9、其它因甲方不可预见原因造成的中途停工。

四、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的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收到后应在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报告内容和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五条施工准备

一、甲方:

1、年月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一平”,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并接到施工现场。

2、年月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要求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及压实、拆迁障碍物等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3、甲方负责设计时,合同签订后3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九份及有关施工技术资料。

4、组织甲、乙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7日内分送有关单位,并在7日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后的施工图(甲方供图时)八份。

5、提供本工程前期施工资料,办妥土建交验手续、建筑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开工证、施工临时用地、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暂住证等及其它甲方应该办理的手续。甲方手续未办理齐全不得影响乙方收款及竣工结算验收。

6、甲方应在施工准备期届满前完成前述工作,并向乙方发出进场施工的书面通知。

二、乙方: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2、乙方在甲方许可的范围内搭建临时办公、生活设施。

3、提供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的有关资料,配合甲方代表的现场管理。

4、办理施工安全手续、现场施工人员暂住证及其它乙方应该办理的手续。

5、构件已制作,具备发运安装条件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准备进场安装。

第六条双方的职责

一、甲方的职责

1、甲方委派同志为驻工地代表,具体行使下列权力、职责:

(1)下达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有权对乙方工程量的增减核实确认;

(3)有权代表甲方确认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4)有权代表甲方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进行验收。

2、甲方先办妥国家规定应办理的一切相关施工手续,保证乙方的进场施工能顺利进行,若在乙方进场施工后,甲方相关手续尚未办妥,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相关经济损失。施工场地具备“三通一平”等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的遗留问题。

3、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该图纸会审纪要经甲方或甲方代表确认后,作为乙方预算、施工、决算的依据。

二、乙方的`职责

1、乙方委派同志为驻工地代表,具体行使下列权力、职责: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

2、乙方根据图纸合同的要求采购工程所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

3、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

4、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有关责任和费用。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正式的施工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制作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纪要,作为施工与结算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图纸会审纪要在图纸会审后7天内各方予以签字盖章。

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提供设计图纸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共同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甲方如需设计变更,须在制作前15天由原设计单位作正式修改通知书或修改图纸,并且费用已经业主确认后,乙方予以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构件已经制作后提出修改,甲方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

如由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的,如甲方需变更设计时,应由甲方正式以书面通知乙方进行设计变更,办法与上款相同。

经甲方认可的设计变更,发生工程费用变动,工程款按实结算。

第八条安全施工

一、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应对其派驻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三、在乙方进场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个期间,甲方人员除工程师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员外,未经乙方现场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发生人身事故均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四、甲方应在其认为必要的处所设立安全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栏。

五、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项目经理,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二、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构件质量负责。

三、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设计和说明文件及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

四、乙方在施工中应自觉接受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监督,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发

现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应及时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

五、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测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检验不合格的,影

响施工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检验合格的则由甲方承担,并顺延工期。

六、乙方应按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钢结构工程主构件安装完工时,应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中间结构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七、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由监理工程师报质检部门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甲方、质检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八、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视为合格日起,乙方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5 %,保修期为一年。

第十条工程验收

一、基础螺栓工程,若乙方施工的,则需经甲方及监理验收通过后,乙方方可进入下道

工序,否则乙方整改至符合要求为止;若由甲方施工的,则质量由甲方负责。

二、中间验收:钢结构主构件安装完毕,乙方自评符合设计质量要求后通知甲方组织中

间验收。甲方在接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符合要求的,双方签字确认,验收不符要求的,乙方整改至符合要求为止。甲方三日内不组织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乙方有权进入下一道工序。

三、最终验收:全部钢结构工程完工后,甲方应自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资料

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分别按以下处理:

1、工程完工后7天内,若甲方尚未办妥国家规定应办理的一切相关施工手续,则视为工程验收达到合同要求,甲方应如期支付乙方所有工程款。

2、验收合格后的,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

3、经验收认为基本符合合同要求,有个别一般性问题需要整改,可在竣工验收证书上签字确认合格,但需在验收记录中注明存在的问题和限定整改的期限。乙方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并经甲方确认,则验收合格日期为在验收证书上签字确认日。

4、验收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甲方、乙方和监理工程师形成验收纪要,明确存在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及期限。乙方在修改期限完成修改后通知甲方再次验收,但实际工期计算至首次提交验收报告日,修改期间不应计入乙方的施工时间。

5、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竣工验收报告或再次验收报告后14日内不组织验收或组织验收后7日内无书面修改意见的,则视为工程已经验收合格,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尾款。

四、特殊原因,在该工程承揽合同中,若几个单体前后进场或完工时间相隔三个月以上的,甲、乙双方都可视具体情况书面要求部分单体工程甩项竣工验收,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通知后7天内予以回复,否则视为认可。甲、乙双方也可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

五、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甲方不得擅自使用。如果擅自使用则视为工程合格,有关质量及经济损失等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一、奖励

1、工程经验收获奖时,甲方一次性奖励乙方 万元。

2、工程提前完工,每提前一天甲方奖励乙方 万元。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和设计要求的,应予返工或修理,并承担其费用。

2、由乙方设计时,因设计错误造成返工时,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转委托他人的设计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设计人承担设计责任。

3、乙方的其它违约行为导致甲方损失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损失。

三、甲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按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工期顺延。造成乙方停工、窝工的,赔偿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甲方要求变更设计而造成停工、窝工、返工的,工期相应顺延,并赔偿乙方停工、窝工、返工、机械设备调运、施工人员遣散、材料构件积压等损失。

3、甲方未及时向乙方发出指令、批准、或发出指令错误,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延误工期的,工期顺延。

4、工程验收合格或视为合格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尾款的,按工程总造价的日万分之二偿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合同发生争执,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附件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工程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揽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条列》、《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列》,《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列》,结合本工程具体事项,本着双方互利互惠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工程地点:

迎宾路以西,西安大路以北。香港城一期场区土方挖运。

二、承包范围及内容:

场区土方挖运。

三、承包方式:

挖土及场外运输(挖掘机及其他所有挖运土方设备均由乙方负责)

四、工程承包价格及计算方式

按实际挖土方实测实量计算土方量及场外运输每立方米24元。

五、质量要求:

按照国家验收规范施工,验收达到合格。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

土方挖运完成支付3万元人民币,余款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末支付。

七、施工工期

八、甲方责任

负责测量土方标高

九、乙方责任

1、乙方自行办理渣土证、卸土地、及各项城建行政执法罚款、车辆运输、等挖运土方手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乙方负责运输车辆所发生的一切行车安全事故,由于挖运土方而产生的'任何事项与甲方无关。

3、承包人严格按照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关于安全、环保交底的内容执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违者将按照相关条列进行处罚,由此发生的安全及质量事故油承包人自行承担,并对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管理人员的工作,按照测绘人员所提供的挖土标高挖土。

5、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文明施工。

6、挖土方工程机械在施工中所发生一切安全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7、乙方严格按合同工期要求完成工程施工,如因乙方所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已发生的挖土工程量不予结算,因此给甲方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十、争议的解决

存在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妥时采用法律诉讼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揽合同篇4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贵州佛龙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四川三和恒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贵州凯里小区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贵州凯里市

工程内容:由建筑设计院设计施工图中确定的工作内容: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小区环境、市政管网工程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设计图所列的施工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

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提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工程承揽合同篇5

委托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装饰装潢施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_______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乙方承揽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事宜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之预算表。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装修主要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5、施工图纸:双方施工图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6、施工图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提供方应当负责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____________内取得有关部门确认或者批准。

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7、甲方自愿将项目委托给乙方施工。工程总造价计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_元整。(附报价清单)

二、施工时间:

工程期限________日,时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在制作期限内甲方提出变更而造成待工,工程时间顺延。

三、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已经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由乙方办理的手续外。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四、乙方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扫做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通畅。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五、验收和标准: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六、工程款付款方式如下:

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

付款百分比:__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保质期:

乙方承诺装修质保期六个月,质保期间出现装修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

九、其他:

1、本合同一式____份,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盖后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理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过质量保修期后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若双方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4、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揽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工程承揽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把永新县大沙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的泥工建筑任务承揽给乙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把大沙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的泥工建筑任务承揽给乙方,泥工部分包括该建筑的所有砖结构的建筑任务,所有墙的内外粗粉刷任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需材料甲方只负责运输到施工现场,上料、拌料等所有任务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供生产工具、水、电接通。

三、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按照该工程的建筑设计图进行施工,同时也要达到承包方的质量要求,如果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返工工资甲方概不负责。

四、该工程的单价计算方法:按照该工程的建筑每层的平面面积相加总面积乘以130元/平方米(,其中主体占60%,装修占40%),另加该建筑工程的屋顶也算一层的面积(包括屋顶的盖瓦任务),此单价包括乙方的工人工资和乙方所有管理费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能以任何理由追加工程款。

五、付款方式: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每一层的任务,甲方预付该层的80%的工程款,乙方把该工程如期全部完成,甲方在一个星期之内把余下的工程款全部付清。如果乙方中途退场,甲方拒付余下工程款。

六、工程期限: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之内完工。

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其中包括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所需材料,乙方必须至少两天前通知甲方,甲方按照乙方的通知两天之内必须运到施工现场,还有木工必须及时配合施工。

八、如果不是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该工程不能如期完成,如果是甲方的原因造成延期,甲方补偿乙方该工程泥工部分的总工程款的5%,如果是乙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甲方将扣除乙方的该工程的总工程泥工部分款的5%。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其中一方没有积极配合的情况下,当时双方将要及时通知对方并且记录下,双方确认生效。

九、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节约建筑材料。

十、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带好安全帽,大小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此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工程承揽合同篇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开发位于复兴镇鑫海铁厂土石方建设项目需要,经与乙方协商一致决定将该工程场平土石方工程交由乙方独立负责施工完成,双方就该工程涉及各方权利、义务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甲方所提供的该项目施工平面图中,土石方承揽工程,工程量达州市鑫海冶炼有限公司测量的数量并由双方签字认可为准。

二、承揽方式

1、乙方以大包干形式完成甲方发包土石方工程,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所承揽工程转包他人;否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

2、乙方承揽施工过程中所有机械设备、爆破材料(土石方破碎,另行计价)、装挖机械、土石方外运、卫生清洁(必须设冲洗台和沉砂井)及因乙方施工与周边协调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因不文明施工内容承担了经济及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

3、乙方是自然人承包,涉及到特殊作业人员及特殊要求应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乙方承揽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及经济责任。

四、工程施工期限

1、乙方承揽施工工期为_____日,即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进场施工起计算工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因不可抗拒造成延误工期,工期顺延。

五、工程价款及支付办法

1、按实际完成量立方米计算,土方、页岩综合价每立方元整。大写:元整(税费由甲方负责)。

2、工程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工程款,如甲方没有按时付款。余款在该项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不按时付清,乙方有权向甲方加由总造价的10%。

六、工程成果及质量

1、乙方完成土石方工作成果需经双方实测地场平达甲方施工图纸指定高程,场内平整度需经甲方签字认;

2、乙方所完成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经,同时接受甲方验收认可。

七、工程量计算方法

乙方进场时需经甲乙双方经现场对场平内指定范围内各点高程时行实测,甲方对各点高程计算后再向乙方交底作业,乙方作业至甲方规定高程后,双方测量合格按实际计算工程量。乙方场平土石方无论厚薄、坚硬等实行按土石方立方米均价计算。

八、工程验收

1、甲方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要求组织对乙方所施工完成土石方工程时行验收。

2、乙方完成土石方分项工程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标准。

九、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土石方倒土场地,场地的租金费用由甲方负责,运土在3公里以内(3公里外另行计价);

2、提供乙方施工场平土石方各点设计高程交由乙方组织施工,指派作为现场技术指导和工程测量;

3、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所承揽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并有权审查同意乙方所提供施工方案;

4、甲方为施工提供所需的用水、电接口,乙方施工作业所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甲方需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不按时付款造成停工,由甲方负责造成停工的各种费用;

6、乙方在按合同约定期限及工程质量完成工程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对乙方所完成工程验收。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甲方为其能力或行为已不能胜任本分项内相关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员。

8、甲方在合同签字后一天内提供办理放炮手续的资料。

十、乙方权利义务

1、提供进场施工必备的有关资料和文件,证明其具备承接本工程资质的有关材料,提供民工团体工伤保险单和发票。

2、自行独立组织能胜任该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班子和操作熟悉的作业人员,进场前乙方应向甲方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人,负责合同覆行,指派为专职质安员,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并独立承担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所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及相应责任。

3、执行甲方所要求工程范围及技术质量指令,按甲方要求组织施工,根据甲方要求编制施工方案,确保按合同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工程。

4、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服从甲方统一协调。

5、自行负责管理施工所有机械设备或相关材料,如损失或被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6、乙方支付民工工资、运输、机械、爆破等相关工作费用应将支付明细交于甲方存档。

十一、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未按合同约定条款覆行就承担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覆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如协商不成,由甲方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以书面形式补充约定。

十四、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结清账后自动失效,乙方合同原件必须交回甲方。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注明:油料如出现国家价在每公升0.1元左右不另计价,超出另行计价。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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