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述职报告,可以向上级领导展示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依据实际的工作情况所写的述职报告是可以让领导看到我们的实力的,下面是叁五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5篇,感谢您的参阅。
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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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篇2
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篇3
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篇4
建设立信的具体要求,不断推动审计工作新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扎实做好我县依法审计工作。
二、是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1年)》、省委省政府《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1年)》、《惠州市十三五时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和《惠东县十三五时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本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的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健全工作制度,落实监督检查,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法对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惠东县审计局关于惠东县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9月依法代县人民政府草拟《关于惠东县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在惠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根据2019年上半年及2019至2021审计年度计划安排,我局按计划完成17个审计项目,出具审计报告,并按相关规定报送审计文书或向社会公开。
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全面推动政务公开情况。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结合审计机关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共惠东县审计局党组议事规则》,党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审计工作实际,从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个方面完善
制定了《惠东县审计局审计业务基本操作规程(试行)》、《惠东县审计局审计项目审理工作办法》、《惠东县审计局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二是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在审计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规定,重大执法决策做出,均进行三级审理、复核,并召开局业务扩大会议做出决定,保证了重大执法决定科学民主合法。
(二)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是开展审计工作的基本原则。本人高度重视,在日常工作中反复强调,审计人员要熟练掌握国家法律法规,要把执法的合规合法性做为审计质量的生命线,并针对当前审计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复杂问题,聘请惠州市伟伦律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从业经验的资深律师及其团队,为我局在合同执行、土地征收补偿、工程项目建设、国家政策执行等各个审计领域中遇到法律难点、疑点提供详细的指导、解释,保障了审计执法的公正性。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在惠东县人民政府网站等渠道动态更新。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到100%。二是所有审计报告均按规定上报党委、政府、人大、纪检监察部门,接受党内、监察监督,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审计报告、审计执法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上级审计机关对审计执法业务质量进行检查,接受上级监督。
四、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为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1年)》中第28点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的要求,建设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体制,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县审计局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审计工作制度创新,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严格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实施意见》、《关于实现审计
全覆盖的实施方案》、《审计机关人财物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举措及制度建设工作。一是依法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按照规定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情况,并在惠东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审计报告。二是完善内部管理工作,提高审计执法的规范性。根据省、市审计机关新的审计内部管理制度,从审计项目计划、质量考核、责任追究、项目审理等方面出台一批改革配套管理制度,提高审计执法的规范性。三是推动成立县审计委员会,强化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推动我县成立县审计委员会,强化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了审计业务的独立性。四是借力机构改革,健全审计职能。通过县级机构改革,健全内设机构,优化职能,增加编制,做到审计四分离,增加重大项目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财政监督职能,进一步健全审计职能,加强审计力量。五是创新审计方式方法,着力解决审计全覆盖。通过摸清审计对象基数,确定重点审计对象,创新审计方式方法,运用大数据先进审计技术,整合各方审计资源,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审计全覆盖。六是扎实推进人财物改革,强化上级审计机关领导地位。扎实推进《审计机关人财物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工作,优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主要表现为:县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由市委管理,省编办统一管理全省审计机关机构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及完成情况由省厅统一管理,重大事项同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告等方面。七是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年度审计计划要求,结合本局审计工作实际,探索开展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开展对县铁涌镇书记镇长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以及对龙门县龙田镇书记镇长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五、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情况。
(一)注重培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法治意识及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提高。一是通过日常强化法治教育培训,杜绝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特权思想、法治观念淡薄的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强化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制度约束,用制度管人,确保审计工作规范性、合法
性,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八不准纪律,强化考察监督,严格做到依法文明审计。本年度内,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因严重违法犯罪受到追究。
(二)实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把宪法、法律列入局务会议学习内容,列入干部培训必修课。每年领导班子至少参加2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我局建立了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
六、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情况。
在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方面。加强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我局建立了相应的行政复议及应诉机制健全,机构、人员设置与工作任务配比,经费得到保障,目前尚未发生行政复议事项及诉讼事项。
七、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落实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本人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主任为成员,全面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并指定局法规审理股负责办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具体事项。
(二)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参加本级政府统一组织的普法活动,开展本单位的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审计人员以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作为普法宣传重点内容,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作为普法宣传重点对象,充分利用审前调查、召开审计进点会、现场审计、延伸调查、内审培训、整改监督等环节,边审计边普法。
(三)加强法治学习宣传。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坚持学习国家各项法法律法规,努力在审计全过程中宣传国家有关审计及财经各项法规:如在审计(调查)进点会上,宣传审计依据的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国国家审计准则、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在审计中,严格按照规范政府共同行政行为的综合性法律法规、审计法律法规、财经法律法规、其他重要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的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审计的过程就是普法的过程;通过审计发现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问题,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普及法律知识。将依法文明审计贯穿始终,将法制宣传融入工作的每个环节。我局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结合起来,融入日常工作中,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通过惠东县电台行风热线平台,向广大市民宣传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普及审计职责、权限,审计标准、程序等法律知识。在单位周边设置标语宣传栏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宪法、公务员法、禁毒法、行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审计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内容。热情为各单位财会人员及上门群众答疑解惑,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财经法律难题。
八、上年度本领域法治建设领域存在问题及整改措落实情况上年度我局在法治建设领域存在部分制度规定与审计机关改革后的新职能、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如计算机管理及审计业务电子数据工作未制定相应制度,如《审计业务基本操作规程》、《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及责任追究办法》,因制定时间较长,部分规定与当前审计工作不相符。我局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相关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6项计算机管理及审计业务电子数据工作制度,对《审计业务基本操作规程》、《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及责任追究办法》中与当前审计工作不相符的条款进行了修订,健全我局审计制度体系,强化自身管理,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了审计执法行为。
面履行监督职能,全面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全面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工作任务,为我县的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
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篇5
在阆中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年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
我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在认真研读《实施办法》主要内容,领会《实施办法》基本精神的基础上,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机关及其下属部门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把《实施办法》列为重要培训内容,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带动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阆中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
二、切实发挥党支部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一年来,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治市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2018年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三、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全区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
四、强化监督,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全面落实
局党支部树立了鲜明的用人导向,将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了考核力度,使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与此同时,加强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汇报篇2
2019年,在阳泉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现将市人大常委会党政主要负责人半年多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建立履职工作任务清单
市人大常委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在认真研读(阳办字〔2019〕13号)通知主要内容,领会《通知》基本精神的基础上,按照年度工作任务要求,建立《2019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并以正式文件下发,明确了目标任务,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切实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阳泉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机关作表率。
三、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全力完善并报批实施《阳泉市爱国卫生条例》《阳泉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两部条例)。经过市人大常委会的不懈努力,两部条例分别经2018年12月27日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019年2月22日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获得高票通过,并于2019年3月22日在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获得批准,于2019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4月4日,我市组织召开两部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中国网、山西日报、阳泉日报、阳泉电视台等18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参加了发布会。4月10日,我市在北山公园广场举行两部条例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市委书记关建勋出席并宣布宣传活动正式启动,市长雷健坤在致辞中充分肯定了两部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依法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要求各级政府部门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担负起两部条例执行的主体责任,充分运用好条例赋予的执法权力,严格依法履行政府部门的工作职责,推动两部条例全面贯彻实施,把良法变为善治;要求全市上下以两部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坚定打好创卫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切实增强攻坚克难的勇气和担当,聚焦难点,创新举措,全力以赴,积极打造美好家园,为我市聚力六大突破,实现转型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是全面启动《阳泉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阳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一条例一办法)立法工作。1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19年立法工作部署会议,安排部署一条例一办法的落实工作,会议要求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制定一条例一办法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安排进度,整合精干工作力量,保质保量圆满完成立法任务。3月7日、5月17日、7月10日至16日,市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调研组,深入山西河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市热力公司调峰热源厂等地以及各县区开展实地调研,广泛听取大家对供热用热管理和起草《阳泉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及时出台配套的实施细则,倾心用情做好我市集中供热管理立法工作。7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到天峰国际新城,对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使用及《阳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进度等情况进行专题立法调研,7月10日,组织召开《阳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了市司法局、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立法起草情况的汇报,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群策群力,扎实工作,真正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立法工作抓实、抓细、抓好,确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到位。8月27-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阳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和市人大城环委关于《阳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
三是积极开展全市扫黑除恶专项视察。8月16日,组织检查组先后到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办案基地、西城公安分局,通过查阅档案、观看展板、查阅照片资料等方式进行实地查看,详细了解公安部门在线索摸排、档案管理、办案流程、社会宣传等方面情况,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典型案件侦办情况的汇报。在对市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的同时,还要求有关部门要坚定不移讲政治,思想认识再深化,进一步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标准讲法治,工作质量再提升,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要坚守职责讲担当,精准打击再发力,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坚持不懈抓落实,组织领导再加强,一鼓作气,狠抓到底,推动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的成绩。8月27-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情况的报告》。
今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进行视察,督促法检机关完善依法提前介入机制,推进落实重大案件会商评查制度,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和重点领域的整治力度。
四、强化监督,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全面落实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树立了鲜明的用人导向,按照《2019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将各项任务责任人的履职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体系,加大了考核力度,使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与此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党政主要负责人还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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