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时,是不是都有不少的月总结呢,你一定要知道,月总结是工作结束之后最不应该被忽视的材料,以下是叁五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援助月总结7篇,供大家参考。
援助月总结篇1
按照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市扶贫开发局、xx市总工会、xx市妇女联合会、xx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的通知》(xx人社办〔20xx〕xx号)文件要求,为集中帮扶贫困户劳动者就业创业,县扶贫开发局在总结过去几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紧紧以“春风送真情,就业暖民心”为主题,密切联合人社、妇联、工会、残联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此次“春风行动”由线下转为线上,我局依托xx公共招聘网、朋友圈转载等途径配合人社部门发布招聘用工信息,开展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线上招聘会、20xx年退役军人线上网络招聘会、20xx年xx县纺织工网络专场招聘会等招聘活动,建立企业与农民工之间信息通道,鼓励和支持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灵活就业创业,引导有意者通过网络报名、电话咨询等方式与招工企业实现实时咨询交流。截至目前,发布招聘岗位2000余个,网上收到求职需求35人。同时结合疫情摸排和卫生宣传,走村入户开展用工宣传。推介有求职意愿人员到我县纺织企业见面的210人;针对卫生防疫、治安维护和后勤保障等需求,开发为期3个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临时性公益性岗位150个,助力疫情防控工作。
二、具体措施
(一)强化保障,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农民工工作的一系列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措施,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专题研究农民工工作并作出指示,主持召开了全县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专题视频会和返乡农民工座谈会,对抓好今冬明春农民工走访慰问、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细化部门职责任务,结合xx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扎实做好今冬明春农民工服务保障五大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xx县走访慰问返乡农民工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有力度、有温度的政策。
(三)内外兼顾,精准服务。搭建县、乡、村三级走访慰问模式,采取发放慰问信、慰问品、慰问金,慰问演出、入户走访等形式,开展全覆盖走访慰问。对未返乡的农民工组织人员赴省内外农民工集中地,通过实地走访、亲情回引会方式,开展走访慰问,将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关怀传递给每一个农民工家庭。xx月xx日,xx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xx率县人社局、县总工会等单位赴xx市看望慰问在xx务工的136名xx籍农民工;xx月xx日县委书记xx率队开展春节前走访慰问;xx月xx日下午,召开20xx年返乡农民工座谈暨产业推介会,县委书记xx出席会议并讲话,邀请60多名各条战线上农民工参会,传递关爱之情、倾听意见建议、共商发展大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收集宣传,精准推送岗位信息。加大线上招聘求职方式的宣传力度,及时更新和发布招聘信息,建立返乡农民工信息和本地企业用工需求两本台账,根据台账向受疫情影响待业的110名农民工推送本县纺织企业就业岗位,实现点对点、家到厂直线就业服务。
二是积极组织协调,加强农民工返岗服务。进一步强化与卫健部门和乡镇(街道)的配合,全力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免费健康服务工作。同时加强与县交通运输局合作,合理为返岗农民工制定出行计划,组织返岗专列,全力保障农民工朋友安全有序返岗
三是加大宣传动员,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用工保障。严格做好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加大疫情防控的宣传力度,做好正面舆论宣传引导,切实打消未返岗工人疫情恐惧心理,促进企业复工复产。
四是加大区域合作,做好返乡农民工返岗复工。建立区域间合作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加大“春风行动”行动服务力度,根据送达的目的地,统一开展服务,做好农民工返岗务工服务。
援助月总结篇2
20xx年,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中心的重视、关心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援助条例》,做到六个强化,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网络,完善制度,尽心竭力让困难群众平等享用法律服务资源,帮助社会弱势群体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我市发展大局的工作中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统筹发展观念,建立覆盖城乡的法律援助体系建立和完善基层法律队伍和网络建设。
积极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的社会作用,近年来,我市相继在市工会、妇联、残联、社区挂牌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借助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将法律援助网络向基层延伸,依托全市24个司法所建立了镇乡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社区)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确定了联络员。到今年年底全市已建立工作站24个,46个联络点,律师事务所2个,基层法律服务所1个。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已基本形成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枢纽为主导,法律服务队伍为主体,社会自愿者为补充的工作网络和格局,形成了法律援助机构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为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为民理念,大力度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我们还采取法律援助值班电话与随身携带的小灵通手机并网的方法,不分节假日,为群众提供24小时的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通话率达到100%。接待群众来访1850人次,解决纠纷20多起,发放收集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跟踪卡、跟踪卡收集完整,满意率达100%。
三、强化创新意识,建立农民工维权新机制为了保障农民工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中心采取措施开辟了“绿色通道”,简化程序,优先接待和办理群体性案件,放宽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范围,保证了在24小时内受理,无条件法律援助。成立了由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工会维权部门、劳动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农民工法律援助应急服务队,明确了农民工应急服务队工作职责。依托“惠民行动”开展了“农民工维权”活动,为参加“惠民活动”的上千名农民工发放了宣传资料,宣传了法律知识。引导农民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利益冲突,积极为农民工解决工资拖欠、工伤赔偿补助、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最大可能地保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民工得到援助。例如:今年3月下旬邛崃市检察院和法律援助中心互相配合共同为刘汉玉等14个农民工维权讨回拖欠工资后,为了更有效地推动农民工维权工作的开展,4月3日,邛崃检察院、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会同农民工代表在检察院联合召开了支持农民工维权工作座谈会,交流总结支持农民工维权工作经验。
邛崃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志鹏就检察机关性质、职能以及农民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内容作了发言。司法局局长罗家铭就法律援助的内容、方式、范围、申请和审查、实施、法律责任等作了具体解释说明,并向农民工赠送了成都市“五五”普法读物《农民工法律知识教育读本》。农民工代表结合自身经历畅谈了打工的情况和感受。对检察机关和法律援助中心邀请他们参加座谈会,进一步理解了合法维权的方式和渠道表示了感谢。随后,工作人员当场向刘汉玉等农民工发还了日前检察机关和法律援助中心依法为他们追讨回的拖欠工资。农民工代表纷纷表示,检察机关和市法律援助中心相关部门对他们的关心和帮助,使他们更加坚定了勤劳打工致富的信心和决心。最后,邛崃市检察院与法律援助中心就今后双方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和优势,相互协调配合,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和信息互通,及时发现和承办督办农民工维权案,有效地引导农民工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和程序化解矛盾和冲突。
四、强化制度建设,提高办案质量
法律援助的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只有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才能充分履行政府责任;只有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才能在老百姓心目中树立威性和信任感;只有抓好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法律援助才有生机活力。因此我们通过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行为,严格执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禁止法律援助有偿服务,加强办案监督来提高办案质量。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做到“问一声好,让一个座,递一杯水”,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缩短政府和群众之间距离,取得了群众的信赖。通过倾心交流,畅所欲言,了解了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掌握了人民群众的所需所求,及时化解了矛盾,解决了问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统一监督检查的“四统一”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受理,指派办理,结案,归档,上报;办案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做到了全面收集证据,认真拟写代理词或辩护词,依法履行职责,程序完整,材料齐全,服务质量好;案卷归档做到了一案一卷,分类归档,案卷材料齐全;建立了投诉事项登记、调查和处理制度。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胜诉率达100%;建立了受援农民工花名册,专人负责统计工作,按时报送统计表,统计分析报告。
五、强化法制宣传,广泛为社会提供服务
注重宣传、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对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公示,为弱势群体维权指明方向和途径。同时还加强了横向协调配合,与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密切配合,在邛崃报刊设立专栏等,同时,我们还利用农民工技能培训向广大农民工宣传法律知识。印制法律援助便民卡和法律援助服务便民手册,将法律援助内容、申请程序、需要提供的材料、联系人的姓名、手机号、办公地址和电话等印在卡片上,通过各镇乡政府、村委会、社区、工会、妇联、残联等单位向社会公众发放。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增强了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使法律援助这一“民心工程”深入人心。
六、强化后勤保障,做到廉洁办案
今年由于我们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使我市的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社会稳定、和谐作出了贡献,为政府树立了良好形象,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肯定。今年,市财政为法律援助工作增拨了专项经费用于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和办公经费。由于我市财力有限,专项经费由市司法局统一建账,严格按规定使用和管理经费,做到专款专用,细致规范各种经费的使用程序。
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责任重大,使命神圣。在新的一年,邛崃市法律援助中心一定继续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推进我市法律援助事业向更高的水平发展。
援助月总结篇3
20xx年上半年,在区局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具体指导下,我局的法律援助工作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今年1-5月底,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2件(其中刑事案件11起,民事案件139起,行政案件2起),受援群众131人,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820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27万元,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
一、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工作,扎实推进。
今年以来,坚持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为契机,认真做好法律援助窗口服务工作,热情接待群众,耐心解答问题,及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为来访群众排忧解难。
1、积极推行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把调解优先原则落实到法律援助工作中。引导当事人采取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纷争、化解矛盾,节约办案成本。
2、群体性案件突击办。对追讨农民工工资案件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标准,对工伤赔偿案件放宽经济条件审查标准,简化办理手续,实行特事特办。
3、刑事案件靠前办。认真做好刑事侦查、起诉、审判等三个阶段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工作,及时为未成年人、盲聋哑人和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把法律援助触角延伸至维护犯罪嫌疑人权益的第一线。
二、精准法律援助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吉州区司法局精准法律援助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全面开展了对援助对象调查摸底、适度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完善衔接机制等工作,精确定位援助对象;在提供精准服务方面,开辟了绿色通道、组建专业团队和建立“惠民卡”制度等保障精准服务。在强化精准管理上,不断规范服务行为,严肃投诉查处,强化质量管控;通过健全实体窗口、壮大人员队伍、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财政保障等措施完善精准保障。
三、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按照省市局要求,加快推进集援务公开、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网上监管和在线申请、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结案、归档于一体,全要素、全流程、全集成的法律援助智能管理平台建设,并逐步实现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快推进集远程咨询、远程会见、远程培训等于一体的远程视频法律援助系统建设,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区域和服务对象的全覆盖,实现法律援助服务的网络化、一站式、零距离。区局法律援助中心已经明确1名法律援助网络专管员。顺利开通“吉州区法律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平台,通过微信以案释法。
四、完善制度,规范法律援助管理和监督。
按照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要求,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咨询接待》、《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受理审查指派》、《服务承诺》、《案件质量评查》、《档案管理》、《案卷归档》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从实体上、程序上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通过旁听、走访、回访等手段,对承办人的办案质量进行评查,有效转变了承办人员的服务态度,提高了服务质量,上半年未发生因办案质量和服务态度等方面问题的投诉。
五、存在问题
上半年,我局的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一点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少数案件承办人存在重结果,轻过程的现象,导致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内容简单,不能反映办案过程和体现办案水平。
二是基层法律援助资源不足。其原因主要是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员变动后未及时补充,导致个别乡镇的.法律援助案件不能及时办理。
六、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局将针对上半年工作的薄弱环节,加大整改力度,力争今年工作有新发展,取得新成绩。主要打算如下:
1、充分利用新建立的吉州区法律服务中心这个平台,加大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让法律援助工作深入人心。
2、按照省、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要求,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案数质量督促力度,既要确保办案数量,更要确保办案质量,让受援群众满意。
3、以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为契机,积极向区局建议,及时配齐、配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法律援助人员,确保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有人做,案件有人办。
援助月总结篇4
按照省人社厅和省残联下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扶余市人社局、扶余市残联、扶余市就业服务局认真落实《通知》要求,积极开展了以“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从20xx年1月上旬开始到2月下旬结束,具体按照开展政策宣传、深入走访登记、市市岗位援助、落实扶持政策、强化跟踪问效几个阶段开展活动,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就业援助月活动取得的成果
活动月期间,市、乡(社区)两级就业服务平台走访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800户,登记认定未就业困难人员472人,其中,残疾就业困难人员71人,低保家庭成员122人。帮助378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其中,残疾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9人,低保家庭成员73人。帮助402名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政策,认定零就业家庭29户,帮助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29户,帮助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36人,辖区内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享受扶持政策的企业18户,企业招用的登记认定的困难人员283人。
二、就业援助月活动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认真部署
为了使活动月的活动有序开展,专门制定了实施方案,确定了活动的指导思想、援助对象、工作目标和具体实施步骤。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成立了有市人社局、市残联、市就业服务局主要领导参加的“就业援助月活动”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社区社会保障所所长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共同参与到活动中来。为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活动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市人社局、就业服务局联合各社区,加大就业援助的宣传力度,利用人力资源市场的电子显示屏,社区的信息栏,在车站广场设宣传台,散发宣传册宣传单,开展就业援助宣传日活动等各种形式宣传就业扶持政策,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让群众看到政府关心弱势群体,关心就在身边,让群众乐意接受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转移就业等就业援助服务。1月27日,市人社局、就业服务开展了“20xx年就业援助月宣传日”活动,在客运站、车站广场,开展了“送信息、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活动,近千名过往群众参与,解答群众政策咨询近百人,发放宣传册5千多册,发放宣传单8千多张。
(三)齐抓共管、协同作战。
把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作为目前人社系统、残疾人联合会、社区等相关部门共同重点抓好的重点工作,并将其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统筹安排、分工负责、协同作战。共同开展走访调查、摸清情况、确定措施、重点帮扶,使就业援助活动落到实处。相关的单位业绩行动配合开展活动,1月13日,扶余市玉林职校、玉林家政有限公司,在扶余市职业培训中心,针对有就业愿望的城乡就业困难妇女,开展家政服务培训活动,有42名妇女报名参加培训。培训后,公司将负责为这批学员联系就业岗位。
(四)实名援助、注重效果。
在就业援助月活动期间,各个社区通过调查摸底工作,对群众申报材料马上派人核实确认,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制档案,做好困难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和常态管理,并建立申报认定制度,确定对符合条件的享受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并制定“一对一的帮扶”措施,让援助工作取得实际效果。全市各乡镇、街道社区从1月下旬开始,分别派出工作人员进行走访调查,对所申报人员逐家逐户进行核实确认,建立援助对象档案,并上报就业服务局备案。
(五)建立机制、形成长效。
市就业服务局和各街道社区普遍建立了失业预警方案、服务承诺制、联系走访制、台账管理制、公布公示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努力使就业援助活动发挥长效帮扶的作用。从就业援助月活动开展后,市就业服务局认真规范了各乡镇、街道社区关于就业援助方面的有关预案、制度等,旨在建立起相关制度,使就业援助活动形成长效机制,平时也要经常开展就业援助活动。
今年的“就业援助月”活动,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不但取得了预想的实际效果,也在全社会营造了关心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良好氛围,为全市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援助月总结篇5
一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直接指导下,东平镇司法所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维护地区政治稳定、确保一方平安为工作目标,以抓源头、抓预防、抓帮教、抓机制为工作抓手,扎实有效开展工作。全镇无因调解不力民事转刑事案件,无影响大局、集访、闹访等事件发生。现对一年来的司法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人民调解工作
1、纠纷调处工作
今年1-11月份,共受理各类纠纷104件。其中婚姻纠纷15件,邻里纠纷48件,赡养、抚养、扶养纠纷26件,债权债务纠纷7件,其他纠纷8件。调解解决99件,调处率为95、2%。接待来信、来访28件,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2、强化基层调委会组织建设
一是对居委会调委会的调整充实。今年上半年居委二委班子换届选年,换届选年工作一结束,我们司法所及时对六个居委会的调委会进行了调整充实。充实了年轻、富有一定文化知识的调委会成员。二是开展业务培训。调委会调整后,针对人员变动大的特点,及时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培训,自行和邀请县局、法院、政法委等部门来镇培训共4次,培训320人次。三是关心前线,发挥调委会前沿作用。居委会的调委会是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县调解工作的落脚点。一年来我所注意防、早、小、调、回5个工作基点,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居委会的调委会。今年居委会各级的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纠纷86件。四是做好指导、把关工作。在充分发挥居级调委会的同时,我们司法所加强对调委会的工作、业务指导,把好涉及法律知识强、履行时间长、当事人法律关系复杂等难关和要点的调解及协议书的制作。据统计一年来,司法所对居委调委会工作的指导29次,指导、修改、提出建议修改法律文书12件。
二、安帮工作
1、基本情况
至11月20日,全镇刑释解教人员数为52人,其中刑释39人,解教13人。人户分离8人,是总数的15。4%。
2、开展的工作
一是思想帮教工作。刑释解教人员一回来,司法所、居委会组成的帮教工作小组在第一时间做好思想稳定工作。消除思想顾虑,敦促思想转化。今年释放的刑释解教人员共13人,我所开展衔接、日常思想帮教13人,共60人次。二是积极搭建就业平台和鼓励自谋职业。属地建镇后,我所在镇党委、政府的重视下,于10月建立了过渡性安置就业基地,推荐刑释解教就业12人次,上岗1人。与此同时,通过搭建结业培训、鼓励自谋职业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渠道。今年为刑释人员就业培训21人次,自谋职业4人。三是生活上的关心和帮助。刑释解教人员一回来,我所及时送上生活用品和临时补助,以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111月发放困难补助26人次,5400元,被褥、衣服、生活用品等37件。
三、法制宣传工作
一是专项法制宣传。根据法宣办、宣传部、司法局等要求,集中开展专项法律的宣传,以黑板报、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集中开展专项法律的宣传。据统计,今年开展专项法宣传4次、黑板报宣传6次、47块、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二是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的法宣工作。今年是迎世博冲刺之年,我所结合迎世博系列工作,把法宣工作融入迎世博,使法宣与世博宣传有机结合。今年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法律宣传工作16次,组织开展相关活动7次。如迎世博活动中每月15日是环境整治日,我所结合环境整治日,把《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作为阶段法宣工作的重要内容。三是平安建设法宣工作。今年是我们创建平安社区第四年,也是整个崇明创建平安县的关键之年,为此,我所根据县委、县政府对平安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配合平安办,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中,开展法律早市,法律咨询,法律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和文艺汇演。据统计一年来,司法所开展法律早市3次,法律咨询4次,法律进社区8次,文艺汇演2次。
四、存在的问题
1、司法所的规范建设不达标
由于我镇是一个新镇,司法所也刚刚建立,所以司法所在硬件、软件上不达标,特别是办公场所尚未落实。
2、基础工作薄弱
由于镇域范围广、司法所人少,应付不上工作,所以基础工作较为薄弱,如台账、报表、数据、帮教工作记录等。
3、协议书数量的缺失
一是纠纷总体上量少,二是居级调委会懒惰等主观原因,使今年的协议书总量完成县局指标的80%。
4、角色转换之后,创新精神意识差
由于我所是农场社区、属地建镇后,司法所人员的思想转换、工作模式转变适应性慢,有时跟不上县局的总结要求,同时缺乏开拓创新意识,存在着只求过的去,不求过的硬的思想
援助月总结篇6
今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和“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活动要求,按照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和县委政法委的总体部署,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改革创新,优服务、谋创新;另一方面,加强执法监督、完善执法机制、深化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等,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并以群众需求和群众满意为出发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法律领域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年度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75件,其中民事案件662件,刑事案件512件,行政案件1件,挽回经济损失约1000多万,为现将今年以来的法律援助工作归纳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推进法律援助服务规范, 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水平
综合运用同行案卷质量评估、法官评价、受援人满意度评价以及法律援助机构网上监控、庭审旁听等措施对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案件承办进行监督, 推动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对照《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等有关规定,对前期法律援助案卷进行检查,查漏补缺,并对法律援助审批卷目录进行适当调整,提升了法律援助案卷的规范化水平。
(二)推进“智慧法援”建设,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信息化水平
一是五大平台打造“智慧法援”: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法网、浙江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浙里办app、支付宝五大网络平台,便于当事人通过网络或者手机上线进行法律援助申请。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针对“浙江省法律援助统一服务平台”功能应用,在县法援援助中心,各法律援助站,张贴“浙里办app”宣传画册、“浙江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引导申请人通过网上、掌上申请法律援助。三是主动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对接,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平台法律援助协同应用,目前公安局已通过政法一体化传送通知类案件,法院、检察院也正在筹备之中。
(三)落实“应援尽援”,推行法律援助全域通办
推进法律援助覆盖至低收入群体工作,已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定为最低工资标准以下,在《法律援助条例》和《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事项范围基础上,将军人军属、七十岁以年老人、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同时将多项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行政诉讼、土地林权承包及流转等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与时同时,推进落实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和“就近跑一次”,推行法律援助全域通办。为方便经济困难公民就近就便提起法律援助申请,县法律援助中心及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已推行全域通办服务;至本月17日,已指派两起异地法院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二、重点工作
(一)深度优化援助工作平台。推进协同办公,打造大数据共享、多维度便捷服务的法律援助平台。今年,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入驻县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办公,整合后的法律援助中心办公面积将达到800平方米,实现与人民调解、法院立案、信访、“12345”平台以及心理咨询等在同一个平面联合办公、数据共享。届时,我们将会把法律援助部分数据分享给“数据平台”,同时也希望能依托该平台提升法律援助当事人信息核查效率(如低保信息、身份信息、婚姻关系等)。另外准备通过与法律咨询、矛盾调解以及法院的联动,满足群众多元的权益保障需求,真正实现群众法律服务“最多跑一次”。
(二)加大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力度。一方面,在法律援助资源配置方面尽量做好统筹,特别在落实工作站律师值班方面,由于我县律师资源匮乏、数量不足,我们将积极运用好现有相关政策,挖掘潜力,提高政府购买服务的能力与水平。另一方面,加大法律援助队伍指导培训力度。建立学习平台,不断适应新时代法律人的需求。同时也希望市里能建立法律援助系统学习平台,定期组织人员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援助队伍专业化水平。
(三)建立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一方面将永嘉县内行政争议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具有诉讼能力局限,且诉讼请求有一定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另一方面,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讼诉案件过程中,认为当事人诉讼能力较差,且诉讼请求具有一定事实和法律依据,确有必要获得法律援助的,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向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机构发出《给予法律援助建议函》,并附起诉状等案件相关材料,由法律援助机构决定是否给予援助。
三、下步工作思路
抓工作保障,全面激发援助队伍工作活力。一是统一制定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根据省财政厅、浙江省司法厅浙财行〔2020〕2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我们将着手与县财政对接,统一制定我县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提高援助办案补贴。二是优化律师成长环境。努力为年轻律师提供更多办案机会,加快年轻律师成长。自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工作推进以来,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有所增长。为此,我们从我县律师资源实际出发,在管理考核中提高律师服务社会志愿的要求,把年度办理援助案件数量从市司法局要求的至少1件提高至2件以上。同时细化标准,提升优秀律师参与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比例。此外,我们还在指派案件的时候,按照案件性质、结合律师的业务特长指派,做到既可以让年轻律师从简单案件中获得经验,又可以让重大复杂案件的被告人获得优质法律援助。
援助月总结篇7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切实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解决实际困难,推进就业援助制度化,结合实际,我乡在春节前开展了一次以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我们共同努力为主题,以宣传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社保和岗位补贴,提供有针对性的援助服务为工作目标,以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送补贴为主要内容的就业援助月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xx月xx日至xx月xx日,主要开展了调查摸底、岗位开发和其他准备工作。依托社区,对援助对象开展了一次摸底调查,掌握了他们的基本情况,积极收集岗位信息,并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为开展好这次援助活动作好准备。
二、xx月xx日至xx月xx日,针对需要援助对象的具体情况,制定了服务方案,确定了服务内容,并利用场镇赶集日开展了一次深入广泛的宣传活动,发放政策宣传资料,开展职业指导活动。
三、xx月xx日至xx月xx日,主要是开展四送上门服务活动,由乡劳动保障所会同有关部门,并依托社区,深入走访服务对象家庭,开展了一次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送补贴的上门服务活动。此次活动共走访援助对象4人,发放宣传手册100份,针对援助对象制定服务计划3人,提供职业指导15人次,组织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报名20人次,免费提供职介10人次,帮助援助对象实现再就业2人。
xx劳动保障??
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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