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写工作总结,都是一次自我成长和提升的机会,帮助我们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工作总结写好了使我们发现自己在工作中的价值和贡献,从而更好地展示自己,下面是叁五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医疗保险工作总结8篇,感谢您的参阅。
医疗保险工作总结篇1
20xx年我院全体职工紧紧围绕医院办院宗旨,团结奋进,共同努力,不断提高医疗水平,优化医疗环境,改进服务态度,医院社会和经济效益稳步提高,各项工作取得可喜成绩。在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医保各级工作人员和全体医务人员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我院的医疗保险工作开展顺利,一年来,共接诊医保患者门诊xx人次;住院xx人次。全院医务人员热忱接待医保患者,以精湛的医术、优质的服务、合理的收费赢得患者的认可和好评。全年,医院未因“医保”发生一例纠纷,未接到一起投诉,未出现医疗差错和事故,受到病友们的一致好评。现将20xx年我院医保工作的开展情况作简要总结:
一、严格执行管理法规,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医保政策的调整,今年我院进一步完善和修订了医保管理制度,以适应新的政策。同时,为尽量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医保科会同核算科、财务科、质控科、医务科对医保资料实行“五堂会审”,共同核查报账材料,形成核检通报,让医务人员动态掌握相关情况,及时加以整改,以保证医保工作质量。在医保领导小组及医保科的领导下,全体医护人员遵章守法,规范运作,严格执行各项医疗保险管理法规,无违规违法操作现象。处方、病历书写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坚持合理治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使用或施行目录外药品及诊疗项目时,能履行告知义务,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并签订知情同意书随病历存档;无乱计费,升级收费现象;未出现分解服务次数和分解收费现象;能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使出入院诊断符合率达98%以上,无挂床住院,无不合理缩短或延长住院床日、无挂床住院、无冒名顶替住院等现象发生。规范市外转诊程序,及时为符合转诊、转院条件的患者办理转诊转院手续,今年转市外就医5人,市外转诊率、药品费用、目录外自费药品均控制在政策规定范围。
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的监督,我院在门诊和住院部设立了“投诉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并及时收集患者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我院医保管理工作。
二、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做好医保知识宣传:
为让医护人员熟悉和了解医保政策法规,以便更全面的服务参保患者,医院利用召开全院职工大会及晨会的时间,多次开展医疗保险知识的学习,及时传达医疗保险新政策新规定。10月8日医保科组织了一次全院职工的医保政策培训,让所有医务人员了解政策,熟悉政策,更好地为参保患者服务。为提高医务人员服务意识,医院还组织了医保政策及规范化服务、处方管理及抗菌药物应用等多次知识的测试,测试成绩均达标。同时,医院及时更新医疗保险知识宣传栏内容,面向职工及患者公示就医流程及主要检查、治疗、药品的收费标准等,方便患者就医;医保保管理人员还经常亲临病房,解答参保患者疑问,让广大参保患者对医疗保险有更充分的认识,在就诊时有更明确的方向。
三、加强医保定点宣传力度,扩大医院在参保人群中的影响:
为让广大参保人了解我院为医保定点服务单位,认识到我院技术、人才、服务、价格等就诊优势,让参保眼疾患者享受到更为专业的医疗服务,医院利用体检、会议、义诊等机会,发放科普宣传材料,扩大医院对外交流协作及影响,提高医院在医保参保人群中的认同率,以期让更多的参保人接受我院专业、高效、优质的眼科专科服务。
一年来,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市医疗保险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全院职工的努力下,通过开展上述各项活动,我院医疗保险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社会影响力逐步上升,来院就诊的参保患者越来越多,得到医保管理部门的认可。但医保管理是一项难度大、工作要求细致、政策性强的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有些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好医保工作:
一、加强与医保局的联系,严格贯彻执行各项医疗政策法规,按照“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操作,加强医务人员医保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和考试,及时通报医疗保险新政策,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就医环境和服务态度,积极配合医保局的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充实和健全医院医保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根据需要和医保新法规,设立医保宣传栏,让参保人员能及时了解医保新信息。
三、规范操作运行程序,根据临床需要适当补充一些常用药品或检查设备,尽可能满足患者就医的需要。
四、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医院对外影响,争取与各县(市)医保局签订服务协议,利用医院人才、服务、价格、技术优势为更多的参保人员提供专业化的眼科医疗服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内部定期组织服务质量检查,发现问题,进行及时有效整改。
五、号召全体职工重视医保工作,积极支持医保工作,争创医保“a”级定点医疗机构。
医疗保险工作总结篇2
20xx年在我院领导高度重视下,按照医保局安排的工作计划,遵循着“把握精神,吃透政策,大力宣传,稳步推进,狠抓落实”的总体思路,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经过全院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我院的医保、新农合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院医保科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宣传力度大。
为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以低廉的价格,优质的服务,保障医疗管理健康持续发展,我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医院医保管理委员会。业务院长具体抓的医保工作领导小组。各临床科室相应成立了以科主任为组长,护士长为副组长的工作小组,来负责本科医保、农合工作的全面管理,重点负责本科医保制度具体实施及奖惩制度落实工作。
为使广大干部职工对新的医保政策及制度有较深的了解和全面的掌握,我们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教育和学习活动,一是召开全院职工大会、中层干部会议等,讲解新的医保政策,利用会议形式加深大家对医保工作的认识。二是举办医保知识培训班、黑板报、发放宣传资料、闭卷考试等形式增强职工对医保日常工作的运作能力。三是加强医院信息化管理,在医院信息中心帮助下,通过医保软件管理,能更规范、更便捷。大大减少了差错的发生。四是通过电视专辑来宣传医保政策,让广大医保人员,城镇居民、学生等朋友真正了解到参保的好处,了解二医院的运作模式,积极投身到医保活动中来。
二、措施得力,规章制度严。
为使医保、农合病人“清清楚楚就医,明明白白消费”,我院一是在院外公布了医保、农合就诊流程图,医保、农合病人住院须知,使参保病人一目了然。并在大厅内安排专职导医、负责给相关病人提供医保政策咨询。二是配置了电脑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药品价格公布于众,接受群从监督。三是全面推行住院病人费用“一日清单制”,并要求病人或病人家属在清单上签字,并对医保帐目实行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使住院病人明明白白消费。在省领导及市物价局领导来院检查时,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四是由医院医保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医保管理处罚条例,每季度召开医院医保管理委员会,总结分析近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为进一步强化责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从入院登记、住院治疗、出院补偿三个环节规范医保服务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从严处理有关责任人。五是医院职工开展星级服务,刷卡制度,以文明礼貌,优质服务,过硬技术受到病人好评.
为将医保工作抓紧抓实,医院结合工作实际,一是我院制订了医疗保险服务的管理规章制度,有定期考评医疗保险服务(服务态度、医疗质量、费用控制等)工作计划,并定期进行考评,制定改进措施。二是加强病房管理,经常巡视病房,进行病床边政策宣传,征求病友意见,及时解决问题,查有无挂床现象,查有无冒名顶替的现象,查住院病人有无二证一卡,对不符合住院要求的病人,医保科一律不予审批。加强对科室收费及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检查,及时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和曝光。今年我科未出现大的差错事故,全院无大的违纪违规现象。
三、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
新的医疗保险制度给我院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正因为对于医保工作有了一个正确的认识,全院干部职工都积极投身于此项工作中,任劳任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我科分管副科长定期下病房参加晨会,及时传达新政策和反馈医保局审核过程中发现的有关医疗质量的内容,了解临床医务人员对医保制度的想法,及时沟通协调,并要求全体医务人员熟练掌握医保政策及业务,规范诊疗过程,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杜绝乱检查,大处方,人情方等不规范行为发生,并将不合格的病历及时交给责任医生进行修改。通过狠抓医疗质量管理、规范运作,净化了医疗不合理的收费行为,提高了医务人员的管理、医保的意识,提高了医疗质量为参保人员提供了良好的就医环境。
在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和参合农民手续的过程中,我窗口工作人员积极地向每一位参保职工和参合农民宣传,讲解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新农合的有关政策,各项补助措施,认真解答提出的各种提问,努力做到不让一位参保患者或家属带着不满和疑惑离开。始终把“为参保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放在重中之重。医保运行过程中,广大参保、参合患者最关心的是医疗费用补偿问题。本着“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我科工作人员严格把关,友情操作,实行一站式服务,当场兑现医疗补助费用,大大提高了参保满意度。
四、工作小结。
通过我科工作人员及全院相关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认真工作,诚心为患者服务,圆满完成了年初既定各项任务。20xx年收治医保、居民医保住院病人余人,总费用万余元。接待定点我院的离休干部人、市级领导干部人,伤残军人。20xx年我院农合病人,总费用万元,发生直补款万元,大大减轻了群众看病负担。
医疗保险工作总结篇3
2014年6月12日县劳动保障局召开了全县城镇居民医保工作会议,回到社区,社区立即召开了居民组长会议,认真宣传讲解了居民医保的重要意义及相关的医保政策,确保领会认识到位。通过居民组长在社区内发放宣传单400多份,张贴了标语22条,悬挂横幅1条。
社区于7月1日正式登记参保,社区登记人员认真为每名参保居民讲清医保政策,并认真填写申请表,审核申报材料。细致地为困难人员中的低保户、三无人员、重度残疾人员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困难人员都能顺利参保。通过前期的工作,社区现有参保户 户,参保人数 人,其中低保对象 人,三无人员 人,18周岁以下 人。
回顾前期工作,发现工作还有很多不足之处,现有参保人数离原先摸底采集人数还有很大距离。认真分析主要是居民的参保积极性不高,部分人存在着观望态度,认为缴费偏高,负担较重;另外,社区挂户人口较多,部分户主不愿意为挂户人员承担保险费,给参保工作增加了麻烦;最后,在参保率不高的情况下,参保人员中带病参保的居民不少,隐性地为后期医保报销增加了负担。面临以上存在的问题,社区在后期的工作中决心做到:
第一,负责参保登记的人员要深入到居民家庭中,变前期等居民参保为找居民参保的工作方式,力争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第二,确保辖区内的低保对象 、三无人员、重度残疾人员都能参加医保,耐心帮助这些困难人员申请、准备材料,让他们足不出户也能享受到民生工程的实惠。
第三,入户登记参保中,继续做好宣传讲解工作。针对辖区内老弱病残多,文化水平偏低的现状,社区工作人员一方面要认真做好宣传讲解,让他们切实理解吃透医保精神,另一方面,鼓励他们积极参保,对符合参保的居民当场为他们办理参保手续。
最后,社区相信通过后期的努力,一定能够顺利完成这次医保参保登记任务,力争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做好做实,让这项民生工程惠及千家万户。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总结 篇2
2014年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自2014年9月1日开始,截止至12月20日。
今年大幅度提高城镇居民住院补助水平。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原45%提高到6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原65%提高到75%,一级及其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原75%提高到85%。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从2013年起建立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结转制度,凡在参保年度内未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和住院医药费用补助的城镇居民,可将当年个人缴费部分的60%结转至下一年度用于冲抵个人缴费。个人缴费结转后,参保居民应继续缴纳个人缴费的40%,应缴未缴的,停止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项待遇。
今年办理医保卡共计113张,因居民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或户口迁至外地等原因停保37张,补卡10张。今年已经是居民医保工作开展第四个年头,所以各方面工作开展比较顺利。我们也会再接再厉,努力做好后期催缴工作以及政策宣传工作。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总结 篇3
2014年,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社局的精心指导下,突出宣传引导,合理分配力量,及时调度推动,经过组建机构、调研测算、制定政策、宣传动员、精心实施、强力扩面等六个主要阶段,全区乡镇、街道、残联、住建委、教育系统共有104775人参保,完成率达101.72%,超额完成市下达的10.3万人的目标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推进合力。区委、区政府始终把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也相应成立了组织,做到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同志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上下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工作的新格局,全力以赴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为确保市里下达我区10.3万人参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区政府分别与15家责任单位签订了责任状,将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下达,量化、细化,实行划片包干、专人负责,形成了工作推进合力。
(二)加大考核投入,夯实工作基础。区里高度重视医保工作人员配备和资金投入,每个乡镇、街道、社区都配备了专项协管员充实医疗保险工作队伍。区、镇(乡)两级财政加大资金投入,用于购买、维修电脑、打印机及相关办公设备,为建立网络联接和信息采集录入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区人社局还为全区基层所有400多名工作人员制作了工作牌,配备了工作袋、纸笔、毛巾、肥皂、水杯及防暑药品。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我局适时成立考核组,深入街道社区,对所有公益性岗位209名协管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调动了广大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提高基层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我们分两批举办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骨干培训班,邀请市有关部门专家对所有一线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经办业务、微机操作等全方位培训。经过培训,广大基层工作人员掌握了参保工作的相关政策、工作流程及工作方法、技巧,方便了居民参保,保证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高效、顺畅进行。
(三)健全制度保障,量化操作规程。在精心准备的前提下,我区于5月13日提前启动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并通过一系列制度保障,推进医保工作任务落实。一是建立联系点制度。针对任务重、拆迁范围大、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实际情况,局里要求全体机关工作人员都要深入一线,与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建立联系点,分片包干,每周至少深入基层3次,指导和督查医保工作开展情况。
?二是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我们每周召开一次局机关工作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社保所长调度会,要求工作人员对掌握的基层医保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和反馈,并要求基层每天上报医疗保险参保进度表并进行排序。对工作先进单位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将好的做法和经验在全区推广,对工作滞后单位进行督查调研,帮助理清工作思路,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和难题。三是建立奖惩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我们制定医保工作奖惩制度,以工作实绩论英雄,如对全区完成参保任务前三名的社区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对未能完成任务的社区、社保所给予通报批评,并将结果与协管员年终考核挂钩。健全的制度保障,严格的制度落实,保证了我区社区居民医保工作顺利推进。
(四)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针对不少群众不缺参保费用,而少政策知晓的情况,我们把宣传工作作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突破口。在动员阶段,利用多种方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如在做好散发宣传单、设置宣传栏等常规宣传攻势的同时,在人员密集的蔡新路街头租用电子屏幕,设立医保宣传专栏,全天候滚动式播出居民医保待遇内容和申报缴费时间、地点;开通咨询电话,及时解答居民医保政策咨询;创办医保工作专刊,及时反映全区医保工作部署、进展情况及基层工作动态。进入实施阶段,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开展医保宣传"六进活动",即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医院、进企业、进工地,面对面宣传,点对点对接。通过多形式、全覆盖的宣传活动,真正做到了医保宣传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城镇居民参保踊跃,为参保任务如期完成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
二、几点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的动员会议精神,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解决居民"看病难"问题,把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纳入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为开展城镇居民医保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组织环境。从实际工作推进来看,哪里的单位领导重视到位,措施得力有效,工作开展就有声有色,任务完成就更加顺利。
(二)宣传发动是基础。"城镇居民医保"是民生工程,更是民心工程。因此,广泛宣传,深入发动,正确引导,取信于民,最大限度地取得群众的认可,让尽可能多的居民自愿参加,是搞好这项工作的基础。只有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意义、参保的相关程序和所享受的优惠政策等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进一步扩大政策影响力,提高政策透明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才能实现广大群众主动参保、自觉续保。
(三)协同配合是保障。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做好沟通工作,在制度方案制定前广泛征求乡镇、街道、教育、残联等部门意见,获得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做到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步调一致,形成合力,有效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医疗保险工作总结篇4
一年以来,在领导的悉心关怀下,在同事们的帮助下,通过自身的努力,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较好地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现将思想、工作情况作简要总结。
一、不断加强学习,素质进一步提高
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和必要条件。一年来,始终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努力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上下功夫。一是学习了医疗保险相关的政策、法规等;二是参加了档案及财务举办的培训班。三是尽可能地向周围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学习,努力丰富自己、充实自己、提高自己。同时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活动,提高了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
二、积极开展工作,力求更好的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一)档案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本单位的档案工作,本人参加了市档案局举办的培训班,认真学习了档案管理业务知识,及时立卷、归档xx年档案。同时,根据号文件精神,花了一个多月时间,整理了自xx年以来的业务档案,一共收集、整理、装订业务档案卷。
(二)办公室工作
从事办公室工作,本人深深懂得“办公室工作无小事”的道理。无论是待人接物、办文办会,都要考虑周全、注意形象,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领导、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树立办公室“高效办事、认真干事、干净做事”的良好形象。
(三)人事劳资工作
完成了本单位职工工资正常晋升及标准调整工作,准确无误填写个人调标晋档审批表,上报各种工资、干部年报,及时维护人事工资管理信息系统,切实保障了本单位职工的利益。
三、存在问题
(一)在工作中积极性差,常常是被动的做事情,安排一件做一件,工作不够主动。
(二)在工作中,自我要求不够严格。在思想中存在着只求过得去、不求高质量的满足意识;有时自由散漫;有时对有难度的工作,有畏难情绪,拖着不办,不按时完成任务。
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的努力,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克服畏难心理,更加出色的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思想素质上还需要不断的提高,克服懒惰情绪,进一步加强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争取早日加入光荣的党组织。
医疗保险工作总结篇5
今年以来,我镇的医疗保险工作在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医疗保险文件精神,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紧紧围绕搞好“民生工程”的工作目标,以强化管理,优化服务为手段,为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镇各项事业的全面、协调、快速发展,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镇20xx年各项医保工作征缴情况
1、新农合征缴情况:
根据县农医局20xx年12月下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莲新农合委办(20xx)02号)文件的有关通知精神,我镇20xx年底农业人口22497人,参合任务数21597人(其中民政统筹人数1151人),需征缴参合人数20446人,20xx年征缴参合标准90元/人,征缴参合资金1,840,140元。
从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全镇镇村两级干部大力宣传、辛勤工作,截至20xx年2月28日我镇完成上缴资金1,840,140元。其中15个村实际共征收参合资金1,795,590元,实际征缴参合人数19951人;由村财务垫付参合资金44,550元,垫付人数495人(除江山、东边、罗市、小江四村超额完成征缴资金5,040元,其余11个村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资金垫付)。
2、城镇居民医保征缴情况:
根据县医保局20xx年12月下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莲医保字(20xx)02号)文件的有关通知精神,我镇20xx年底城镇居民人数1564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人数1294人(其中低保人数106人),实际征缴人数1188人。
截至20xx年12月18日,我镇完成征缴金额48,400元,征缴人数647人(含低保106人)。
3、城镇职工医保征缴情况:
我单位现参加职工医保人数105人。
二、新农合资金运行情况
截至目前为止,我镇农医所累计补偿新农合资金4,293,524.83元。 其中住院补偿826人次,2,738,395元;门诊统筹补偿50,206人次,1,522,470元;家庭账户补偿729人次,32,659.83元。
三、新农合工作运行措施
1、为确保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工作的顺利开展,农医所严格执行住院报销制度,对不符合报销手续的票据坚决予以不受理。外伤病人住院报销,严格按照农医局规定的调查取证制度,对有第三方责任人的外伤病人不受理其资料。
2、加强和规范新农合医疗制度,维护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报销金额公示制度,将每月门诊统筹、家庭账户、住院费用的报销情况在医保公示栏进行公示,自愿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加大了参合群众对新农合医疗基金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3、加大了对镇中心卫生院及乡卫生所的刷卡系统监督力度,严查弄虚作假。要求村卫生所在月末最后一天实行结算,下月5日前上报各类报表,农医所收到各村报账资料后,严格审核处方等资料,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工作,及时向农医局上报报表,加快了补偿资金的运行。
4、加强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工作,对上级的相关文件精神,以通俗易懂、短小精悍的形式在医保宣传栏内进行公示,同时要求村干部在村委会及人群密集的场所进行张贴、乡村医生在诊所进行张贴及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新农合的各项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增强农民自愿参与意识,不断提高群众的就医意识。
5、加强新农合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建立健全新农合资金有效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确保强农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检查了卫生院大处方拆分为小处方、多开门诊发票、卫生所医生收医疗卡刷卡等问题,要求涉查单位立刻停止不规范行为,整改措施到位。
四、今后的工作要点
“看病难、看病贵”是医疗体制改革以来,老百姓在就医中感受最深,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迫切要求解决的民生问题。如何解决老百姓因病致贫的问题,历来就是我们党和政府关注的民生问题。尤其近年来,新农合征缴金额逐年增加,20xx年城乡居民医疗费统一征缴标准每人120元,农户的抵触情绪在加大,征缴工作难度越来越大。
因此我们必须把抓好医保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继续加大医保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好医保工作和新农合工作政策的宣传工作,使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同时做好资金的使用公示工作,协助县农医局做好对中心卫生院及各村定点诊所的监管,同时希望上级部门加强对医疗部门的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医疗机构虚开大处方,替换药品,增加收费项目,加重农民负担,门诊转住院等套取医疗基金的违法行为的发生,使医疗基金安全运行,把医疗资金真正运用到刀刃上。
我们将继续做好医疗工作中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收集并及时向上级反映医疗保险中出现的新情况,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医疗保险的调研工作,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好做活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模式,不仅使群众成为参加医疗保险的主体,更是真正的受益者,把我们的工作做到程序便捷化,服务亲情化,监督管理人情化,创建文明服务窗口,真正使医疗保险工作达到政府得民心,群众得实惠,卫生事业得发展的工作目标。
镇扶贫办今年以来在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xx县扶贫办精心指导下,做了不少工作深得上级领导和群众的肯定,现就我办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保障
扶贫工作是镇党委、政府历年来非常重视的一项工作,今年年初我镇就在镇党政联席会议上研究决定成立了镇精准扶贫领导小组,明确由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及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财政所所长、纪委副书记、党政办主任、扶贫办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扶贫办,由分管领导程远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同时镇政府也要求村里成立以村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村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做到有人管事,有人做事的工作体系,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年来扶贫办主要做了这些工作。1、我镇配置好了专门的办公室,添置了办公室内部的桌、椅、档案袋、档案盒、电脑等硬件设施,制作了七块工作制度牌。2、为各村制作了贫困人员公示牌,并要求各村落实20xx—20xx三年内的帮扶工作计划,确保全镇在20xx年能够实现全面脱贫,过上小康生活。3、协助6个十三五重点贫困村制定五年发展规划,并为贫困村制作帮扶领导小组公示牌,并加以公示。4、完善国家扶贫系统数据,协助各村完成20xx年脱贫人员及20xx年脱贫人员信息收集工作,帮助他们在系统里录入完了20xx年脱贫人员信息。5、加强与省、市、县帮扶单位沟通协调工作,我镇在上级确定好帮扶单位后,要求6个十三五重点贫困村积极与其帮扶单位沟通协调,现在全镇6个贫困村共落实帮扶资金100万元,很好地帮助贫困村完成全年脱贫工作。6、搞好了扶贫日活动。在扶贫日活动到来之际,我镇共出动3次宣传车到全镇各村进行扶贫知识宣传,制作了两条横幅悬挂在集镇中心位置,开展了一些文艺活动,让扶贫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扶贫日各帮扶单位也积极下到各个村联系各贫困户制订帮扶措施,确保三年内全镇农户能顺利脱贫。7、做好了20xx年深民移民户、雨露计划和短期培训人员摸底调查。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有个别村干部对精准扶贫政策认识不到,对贫困户帮扶不力,帮扶措施有待加强。
2、有些帮扶单位对扶贫工作不重视,没有给予村里很好地帮扶措施,致使村干部有所怨言,希望这些帮扶单位能够提高认识,加强对各帮扶村的帮扶力度。
虽然今年我镇做了不少工作,但离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今后我们一定改变工作方法,不等不靠把工作进一步完善好。
20xx年,我所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县下达的年度各项任务目标,依靠镇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充分发挥所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实行定岗定责,通过全所人员的不懈努力,较好地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工作总结:
一、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
20xx年以来,我所主要通过看政策、文件、多咨询上级业务部门、多实际操作等方法,不断提高自身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及工作能力,在不断地学习中增强能力,在不断的实践中践行能力。
二、努力完成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任务
今年3月份至6月份底,通过我所和驻村干部大力宣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密切同各村村干部的联系,不畏艰难,深入居民家中,宣传农保政策,使我镇广大居民参保积极性大大提高。
截止20xx年底,全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9368人,基金征缴总额为1006000元。
三、全面开展对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工作
我所积极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主要通过逢年过节的走访、慰问,对领取养老金人员的资格认证,对困难退休人员的帮扶等形式开展日常工作。我镇共有退休人员267人,全年新增退休人员40人,都已建立信息平台。
四、因地制宜,开展就业创业帮扶工作
1、大力开展发证力度。《就业失业证》关系到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切身利益和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为了确保各项再就业政策的落实,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硌按政策发证,今年共为群众办理了就业失业证77本。
2、抓就业服务,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全面开展。截至目前,全镇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70人,“4050”人员26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80人,省内新增转移人数220人。全镇共有富余劳动力9000余人,我所把加强技能培训作为重要途径,20xx年7月份我所联合县就业局开办了一期syb创业培训班,共培训30人,9、10月份联合县就业局分别为欣利鞋厂、金祥泰电子厂、得誉服饰厂开办了技能培训班,共有240人参加。通过我们的努力,使我镇的富余劳动力人员增强了创业的信心和能力。
3、今年为全镇有创业项目的人员办理小额贷款共61人,累计金额397万余元。
一年来,我们的工作虽然有了很大的进步,取得了较为显著成绩,但按市、县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扩面难度大。由于缺乏制约手段,使私营个体和服务业参保的问题还没有较大的突破。二是经办队伍的思想,业务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0xx年工作计划: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市、县的部署,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力度,完善规范各项基础管理,提升经办服务水平,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队伍建设,树立社保工作新形象,努力推进社保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初步打算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继续大力宣传社保政策,进一步转变城乡劳动力就业观念,能够熟悉和了解政策,推进就业工作开展,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力度。
(二)全面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落实和征缴工作。主要重心在城乡居民16-60周岁的参保缴费和城镇居民60周岁以上的参保和待遇发放工作,努力确保16-60周岁参保率达到90%以上。
(三)做好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一老一小和无业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的缴费工作。
(四)不断完善就业登记制度的全面落实,以全员就业城镇劳动力全部纳入管理为目标,分层次不断纳入。
(五)做好离退休人员的年审和管理工作。
医疗保险工作总结篇6
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市级统筹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加快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一)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逐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
(三)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以收定支,收支平衡;
(四)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
(五)基本医疗保险权利与义务对等,不缴费则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
(六)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得减免;
(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计征税、费。第三条
统筹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包括北部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区域内(以下统称“统筹区”)的城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二)凡在本统筹区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中央在渝单位及其职工,均根据本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三)统筹区内乡镇企业及其职工暂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
(四)在统筹区内各用人单位工作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地区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基本医疗保险的登记和缴费 第四条
登记
(一)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新设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
(二)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者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有关情形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手续。
(三)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核,并及时将用人单位的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情况报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第五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
(一)基本医疗保险费由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
(二)职工以本人的缴费工资为个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超过上本统筹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算;低于上本统筹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
(三)国家行政机关、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含参照行政机关工资管理的单位),以4项工资之和为缴费基数;事业单位以固定工资加活动工资为缴费基数;企业以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第六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率
(一)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职工个人按缴费基数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按照法定条件、法定程序退休的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随所在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第七条
缴费办法
(一)用人单位和职工每月10日前向地方税务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应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
(二)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列支渠道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的渠道列支。
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 第九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构成。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分别核算,互不挤占。
第十条
个人帐户和凭证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建立个人帐户,并制发凭证。
第十一条
个人帐户的构成
个人帐户由职工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构成。
(一)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计入本人个人帐户。
(二)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以下比例划入个人帐户:
35岁以下的职工,按上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3%;
35岁至44岁的,按上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5%; 45岁以上的,按上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7%; 退休人员按上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4%。第十二条
年龄的计算
以上职工个人年龄按计算(按工龄工资的计算方法)。
第十三条
个人帐户的用途和权属
(一)个人帐户用于职工本人的基本医疗,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疗、药品费。不得提取现金,不得用于除职工个人基本医疗以外的其他用途。
(二)个人帐户资金归个人所有,可跨结转使用,可随职工工作调动转移,可依法继承。
(三)个人帐户资金分为当年计入资金和历年结余资金。个人帐户年末资金,按照有关规定计息,并计入个人帐户。
第十四条
个人帐户资金的查询
职工可以查询本人个人帐户中资金的计入和支出情况,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为职工查询提供便利。
第十五条
统筹基金的建立、使用和管理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除按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比例计入个人帐户外,其余部分建立统筹基金,由重庆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统一管理。
(二)统筹基金按规定用于支付职工住院医疗费和特殊病种的门诊医疗费。
(三)纳入统筹基金支付的特殊病种范围和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章
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
第十六条
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的用途
建立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作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用于解决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以上的大额住院医疗费用。
第十七条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的建立和管理
(一)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的缴费对象及标准。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者均应缴纳大额医疗互助基金。缴纳标准为:个人每月缴费2元,用人单位按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缴纳。
(二)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由地方税务局在征收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征收。职工个人缴费由用人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退休人员个人缴费,由社保机构在发放基本养老金时代为扣缴;其他退休人员由所在单位发放养老金时代为扣缴。
(三)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开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纳入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按规定核拨。重庆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负责大额医疗互助基金的管理。
(四)重庆市城镇职工市级统筹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章
职工就医和医疗服务
第十八条
定点医疗、定点配药
(一)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定点配药制度,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
(二)定点医疗机构。指经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取得执业许可,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取得定点资格,与重庆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签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和结算关系协议的医疗机构。
(三)定点零售药店。指经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经营资格,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取得定点资格,与重庆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签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和结算关系协议的药品零售企业。
第十九条
医疗服务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并根据《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服务设施范围及其支付标准的实施办法》、《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申请医疗费用结算。
第二十条
职工就医和配药
(一)职工原则上在统筹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确需转往统筹区外住院治疗的,由当地医疗机构提出转院意见,经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报重庆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备案。
(二)职工的就业地或居住地在统筹区域外的,由本人申请,经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批准,可在就业地或居住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三)职工在国内因公出差或探亲期间患病需住院治疗,在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确需转院治疗的,必须持首次就诊医疗机构的转诊证明。
(四)职工在本条规定范围内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凭医院的治疗结算单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五)职工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配药,也可以持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
第二十一条
医疗保险凭证
(一)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时,必须出示医疗保险凭证。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应当核验职工的医疗保险凭证。
(二)任何个人不得冒用、伪造、出借医疗保险凭证。
第六章
医疗费用的支付
第二十二条
职工享受基本医疗的条件
(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其职工应全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职工从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超过规定时间10天未能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时,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该单位张贴公告,催促缴费;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累计欠缴3个月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并由用人单位与原登记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三)因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而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足额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含滞纳金)并与原登记机构办理相关手续之后,职工从次月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三条
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
职工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是: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疗费,住院医疗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规定的药品。个人帐户的资金用完后,上述费用全部由个人负担。
第二十四条
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和起付标准
(一)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支付职工的住院医疗费和特殊门诊医疗费,并实行统一的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职工个人负担。
(二)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是:
在一级医院住院治疗为上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5%;
在二级医院住院治疗为上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8%;
在三级医院住院治疗为上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1%;
1年内多次住院治疗,起付标准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逐次降1个百分点。二十五条
统筹基金的支付限额和支付比例
(一)统筹基金对职工个人每年的支付限额为统筹区上人均缴费基数的4倍。
(二)职工住院医疗费在起付标准以上、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按下列比例支付:
医疗费在起付标准以上至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部分,45岁以下的在职职工按70%支付,45岁以上(含45岁)的在职职工按75%支付,退休人员按85%支付;其余部分自付。
医疗费在5000元以上至元以内(含元)的部分,45岁以下的在职职工按75%支付,45岁以上(含45岁)的在职职工按80%支付,退休人员按90%支付;其余部分自付。
医疗费在元以上至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45岁以下的在职职工按80%支付,45岁以上(含45岁)的在职职工按85%支付,退休人员按95%支付;其余部分自付。
在支付限额以上的,由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按规定的比例支付。
(三)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在起付标准以上、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比例是:癌症病人晚期的化学治疗、放射治疗和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药物治疗费用按90%支付;其他特殊病种按80%支付。
第二十六条
不予支付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均不予支付:
(一)职工在非定点医疗机构、非定点零售药店就医和配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职工就医和配药所发生的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用药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
(三)职工因自杀、自残、斗殴、吸毒、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应由工伤、生育保险支付的范围;
(五)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七章
医疗费用的结算
第二十七条
医疗费用的划扣和记帐
职工就医、配药时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凭职工的医疗保险凭证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属于个人帐户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从个人帐户中划扣,个人帐户支付不足部分向职工收取。
(二)属于统筹基金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如实记帐。第二十八条
医疗费用的申报结算
(一)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从个人帐户中划扣的基本医疗费用,每月向指定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对属于统筹基金支付的记帐医疗费用,每月向指定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二)职工根据本办法发生的可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凭医疗保险凭证向指定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第二十九条
医疗费用的审核与拨付
(一)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接到医疗费用结算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初审意见报送重庆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二)重庆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接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初审意见后,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支付、暂缓支付、不予支付的审核决定。
(三)准予支付的医疗费用,在10个工作日内拨付。
(四)暂缓支付的医疗费用,重庆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要在30日内作出准予支付或者不予支付的最终决定,并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
(五)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或职工自己负担。
第三十条
医疗费用的结算方式
重庆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以总额预付结算、服务项目结算、服务单元结算、按病种结算等方式,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
第三十一条
结算中的禁止行为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个人,不得以伪造或者变造帐目、资料、处方、费用单据等不正当手段结算医疗费用。
第八章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财政专户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
第三十三条
管理部门及职责
(一)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统筹区医疗保险工作。
(二)地方税务部门负责统一征收本统筹区医疗保险费。
(三)财政部门对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监督管理。
(四)审计部门定期审计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
(五)卫生、药监、物价等部门和工会协同管理医疗保险工作。
(六)设立由政府有关部门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医疗机构代表、工会代表和有关专家参加的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三十四条
经办机构及职责
重庆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是市级统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提出基金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报政府批准执行;按财政部门规定编制月、季度基金收支报表,办理基金收支决算。
(二)根据中西医并举,基层、专科和综合医疗机构兼顾,方便职工就医的原则,配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并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三)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和管理,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和拨付。
(四)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的管理和其他工作。
(五)重庆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的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得从基金中提取。
第三十五条
法律责任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职工,违反本办法规定,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流失的,除追回、赔偿流失基金外,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章其他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
第三十六条
离休人员和老红军
统筹区内离休人员和老红军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第三十七条
革命伤残军人
统筹区内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第三十八条
下岗职工
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随所在企业一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其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照当地上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纳;企业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其下岗职工仍享受企业原有劳保医疗待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出再就业服务中心并与原企业解决劳动关系以后,重新就业的,随所在企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未实现再就业的,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具体办法另行制定。离开再就业服务中心并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大龄下岗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九条
破产企业
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企业,在按规定足额提取并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划转退休人员余命医疗费后,其退休人员可按本办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四十条
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
统筹区内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实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后,为了不降低职工医疗保障水平,对公务人员按国家规定由同级财政实行医疗补助,具体办法另定。其他用人单位可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企业用于补充医疗保险的费用在其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福利费不足列支,经同级财政批准后列入成本,办法另定。第四十二条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延长工作年限暂不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执行在职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执行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第四十三条
电力行业的职工参照此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重庆铁路分局所属职工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铁道部关于铁路系统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20号)的精神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第四十四条
工伤、职业病、孕产期保健及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在相关办法出台之前,按现行规定办理。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从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由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医疗保险工作总结篇7
我院根据铁路局职工家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规定,认真开展工作,作出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针对医疗保险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监督考核内容,总结如下:
一、医疗保险组织管理:
有健全组织。业务院长分管医保工作,有专门的医保机构及医保管理,网络管理等主要制度,有考核管理办法并定期考核。
设有医保政策宣传栏,意见箱,导医图及医保政策主要内容。公布了常用药品及诊疗项目价格,按时参加医保培训,有特殊材料、职工家属转诊转院审批记录。
二、医疗保险政策执行情况:
1-11月份,我院共接收铁路职工住院病人760余人次,消耗铁路统筹基金335万元,平均每月30.5万元,比略有下降。药品总费用基本控制在住院总费用的46%左右,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基本达到了要求,严格控制出院带药量,严格控制慢性病用药及检查项目。在今年五月份医保中心给我院下发了医保统筹基金预警通报,我院立即采取措施加强门诊慢性病管理及住院病人的管理,控制药物的不合理应用,停用部分活血化瘀药品及抗生素。每次医保检查扣款均下发通报落实到科室或个人。先后扣款四次,共计3700多元,涉及4个科室,三个个人。对门诊慢性病处方每月检查,及时纠正不合理用药。通过加强管理,使医疗费用的增长得到控制,一至三季度统筹基金清算月平均逐月下降,三季度统筹基金降到月均28.3万元。
ct、彩超等大型检查阳性率达60%以上。
科室及医保部门及时认真解答医保工作中病人及家属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
住院处统一保管ic卡,病区统一保管医保手册;实行三级核对患者金额身份制度,严格核对ic卡及医保手册,严防冒名顶替现象发生,一年来没有发现违规情况的发生。
三、医疗服务管理:
有门诊慢性病专用处方,病历和结算单,药品使用统一名称。
严格按协议规定存放处方及病历,病历归档保存,门诊处方由要放按照医保要求妥善保管。
对达到出院条件的病人及时办理出院手续,并实行了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
对超出医保范围药品及项目,由家属或病人签字同意方可使用。
今年6-7月份,医院先后为101人,150人次办理慢性病审批手续,在8月份结束了1700多人的铁路职工体检工作。
四、医疗收费与结算:
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无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和重复收费现象。今年11月份,医院按照社保处的要求,及时更新医保基本用药数据库及诊疗项目价格,保证了临床记账、结算的顺利进行。
医疗保险工作总结篇8
我药房的每位工作人员都是先进个人,先进是属于我们集体的,我们五位工作人员都不会说些阿谀奉承之语,不过我们的工作应该是大家有目共睹的,都是在脚踏实地、实事求是的干好我们的本职工作。任劳任怨,默默无闻。:工作认真仔细,对事一丝不苟。手脚麻利,精明能干。工作踏实,知识广泛。而我本人呢!也是积极地做好了每一项工作。虽然本次会议是要求做个人的述职报告,但我今天代表我药房姐妹的意愿上来做这个药房的述职报告。
在繁忙的工作中,年不知不觉的带着收获悄然离我们而去,回顾这几个月来的工作历程,既忙碌又充实,看到我院的迅速发展,作为我院的职工,我们都由心的感到高兴。
众所周知,药房是集管理、技术、经营、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科室,药房不仅要保证提供给患者准确、质量合格的药品,而且还要保证患者安全有效地使用药品。我药房的每位工作人员,都认真学习《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制度》,一直以安全有效用药作为自己的职业道德要求,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以礼待人,热情服务,耐心解答问题,为患者提供一些用药的保健知识,让患者能够用到安全、有效、稳定的药品而不断努力着。
下半年,我药房的工作方向是:继续改善服务态度和提高服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纠正。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发挥我们的长处,杜绝一切差错事故的发生,做好每月的药品盘点,进一步协助魏永宝(魏会计)做好经济核算工作。若还有存在不足,那就是我们的专业知识还不够扎实,我们一定会努力改进。
药房是一个整体,我们每位工作人员齐心协力,上下一心,互相配合,相互帮助,绝对会保质保量的完成我院领导交给的我们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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