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可以发现自己在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并制定相应的改进计划,工作总结是我们的工作结束之后所写的一种反思性的书面材料,对于自己能力的提升的意义是很大的,下面是叁五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社区法律工作总结6篇,感谢您的参阅。
社区法律工作总结篇1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根据融安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认真落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现将20xx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能力建设
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工作。做到年初有部署,平时有落实,年终有核查,扎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利用党支部活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业务培训会等形式开展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学法活动,积极主动参与并完成各项学法任务要求,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治能力水平。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公共法律服务权益氛围
坚持将《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宣传教育工作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相结合,广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法制宣传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清明祭扫活动、“9.30”公祭日纪念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让优抚对象受到全社会尊重、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深入人心。
三、加强法律服务推进,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我局政务动态、通知公告、重要文件、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有关民生事项信息,实现“阳光政务”。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为今后更多需要而且符合救助条件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开展救助,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按月兑现各种优抚补助;对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军人及时办理生活补助;认真审核办理部分各个符合条件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业务,不符合条件的也告知当事人;认真开展好“五关爱”、“六必访”活动;认真帮助有困难的军人或家属解决医疗保障、住房问题,对未脱贫退役军人户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在财力、技术上帮助其顺利脱贫;认真开展退役军人走访活动,掌握退役军人的相思动态,做好思想宣传和引导,帮助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困难;设立退役军人权力维护知询室,安排专为退役军人进行疑难解惑。
四、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我们除了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学习外,还着重学习退役军人优抚抚恤执行依据的各类专业法律法规,还重点加强对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与考核。为了使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我们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等相关行政执法的配套制度。通过平时组织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并征求建议、意见的同时,也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通过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签订责任状,领导干部的执法理念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也得到增强,对退役军人服务水平也明显提升。
五、20xx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局班子领导、机关各股室、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要高度重视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权益,深刻认识加强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开展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法制观念和依法管理意识明显增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突出重点,稳步推进。要明确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权益的重点,以点带面,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根据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实际,积极推动“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工作的开展,健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建设。
(三)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权益组织保障。深入推进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权益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把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到了日常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积极开展专题培训,严管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业务人员专业培训,增强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硬件设置配备,切实保障法治政府建设。
社区法律工作总结篇2
20xx年,县司法局继续严格按照省、市、县各文件制度指引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全面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村(社区)顾问律师积极参与“三大攻坚战”,认真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均有较大提高。现将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年来工作概况
(一)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我县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100%全覆盖,以每个村10000元/年的补贴标准纳入经费预算,实现经费保障。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根据要求,按时定量提供精准法律服务。截止至12月31日,我县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提供法律服务共计提供法律服务共计2137件/次(其中提供法律咨询1502人/次,举办法制讲座524场/次,提供其他服务类型111件)。
(二)主要工作亮点。
创新形式提升知晓度,主要表现是:
(1)大力推行“法律进企业,企业助普法”宣传模式。
为充分发挥企业网点的普法宣传阵地作用,始兴县司法局力推“法律进企业,企业助普法”工作模式,携手始兴供电局在全县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目前,始兴供电局已为我县各乡镇印制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宣传海报近两万余份,联合开展送法下乡、以案释法等大型宣传活动5场,在提高社会公众对电力设施安全保护的关注度和重要性认识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公众知晓度。
(2)全面推行“互联网+”工作及宣传模式。
去年开始,县司法局全面推行“互联网+”工作及宣传模式,县级司法局建立了全体司法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群”和全体律师及司法工作人员组成的“联络群”,各司法所建立了辖区所有法律顾问律师及镇街派出所、国土所、综治办、规划办、计生办、农业办、林业办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管理协调群”,所有律师建立各自服务村(社区)的“律师服务群”。通过微信群,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了各级之间的工作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另一方面,打造了村级法律服务线下+线上网络,通过互联网,极大提升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效率及宣传度。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合理配置律师资源。
根据市、县司法局的统筹分配,始兴县司法局结合20xx年至20xx年度的律师工作情况,20xx年,在原法律顾问成员基础上,及时更换2名律师,由本地市属的广东众同信律师事务所29名及本县的广东墨江律师事务所1名律师组成的30名律师继续担任始兴县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各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数量在3到5个之间,无对口支援的外地律师参与。我县律师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律师能全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扎实推进精准法律服务。
为进一步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的质量和成效,有的放矢开展精准服务,县司法局根据韶关市司法局《关于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精准法律服务的通知》及《工作指引》要求,组织司法所摸排、编制年度法律服务需求清单并进行公示,组织律师事务所、驻村律师围绕法律服务清单制定具体解决方案。驻村律师在完成工作定量(每月至少到村现场复议一次,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法治讲座)的同时,围绕精准法律服务需求清单开展法律服务,从而不断满足村(社区)工作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
3.严格落实工作要求。
(1)继续推行每月通报制度。
为确保驻村律师定时定量提供法律服务,实际解决村(居)委和广大村民的法律需求,县司法局继续推行每月通报制度,于每月中下旬对律师进村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并将书面核查情况通报到各律师,同时将核查情况抄送各司法所,以实现县局、基层司法所双重指导、监督的作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扎实推进季度督查制度。
根据《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分片督导方案》,结合我局领导班子成员驻点乡镇的安排,扎实推进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季度督查工作。由责任领导带队到所驻乡镇、村(社区)进行督导检查,并形成督导情况汇报,提出整改要求,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3)严格落实半年检查评估。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我县根据省市文件精神要求,对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了检查评估。检查发现,绝大多数法律顾问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态度好,能每月到村(社区)提供服务,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定期开展法制宣传,为村(居)委会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或建议等工作,能规范操作使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各镇党委政府、司法所、基层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等对我县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评价普遍满意,满意率均较上一年度有所上升。我县根据检查评估的结果,县司法局足额发放了工作补贴。同时要求各律师事务所、顾问律师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加以改进,不断完善。
(4)进一步强化司法所职责。
进一步落实了司法所“三个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司法所工作职能作用,优化了《司法所工作记录表》,要求司法所加强对顾问律师的监督指导,协助顾问律师开展法律服务并做好工作记录,每月对顾问律师的工作情况进行核查,并向法律顾问提出的有针对性的具体书面意见建议。
5.组织参加培训座谈。
(四)主要存在问题
1.律师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1)我县大部分行政村地广人稀,位偏路险,矛盾纠纷极少,顾问律师进村提供服务受阻大,进村后无事可做,法制讲座难以举办,法律顾问提供服务的积极性受挫。
(2)法律顾问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群体性敏感性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存在忌惮心理,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
(3)法律顾问进村服务不定时、未深入走访发现问题、停留时间短等情形,缺乏与基层干部群众的沟通,难以了解该村在实际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导致在进村后“没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法制讲座无法开展等情况频频出现,法律顾问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走过场、无实效。
2.村委会条件有限,工作促进难
(1)因村(居)“两委”已换届,部分已换新任的村干部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不了解,未能较好的配合律师开展法律服务。
(2)各村(居)在县委组织部的要求下,陆续将律师公示牌撤下,被撤下的.公示牌随意丢放,给律师信息对群众公开、提高群众知晓度造成不利影响。
(3)村(居)委工作繁杂,干部工作精力有限,在法律顾问座签的放置保管、便民服务卡的发放、宣传海报的张贴、群众法律需求的收集等工作上未能得到较好推进,使得该项工作在深入群众方面较难实现。
(4)村委会硬件设施不足,大部分村(社区)组织缺乏电脑设备或网络条件,且绝大部分村(社区)组织严重缺乏熟悉电脑操作人员,故对于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无法进行使用,未能通过系统作用的发挥而促进村(社区)干部与法律顾问的平台沟通。
3.司法所任务重、人员少、无经费
司法所作为县司法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承担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综治信访维稳等多项工作,而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中,基层司法所充当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在司法所工作人员本就不足的情况下没有给司法所提供经费支持,亦无经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司法所难以全面扎实开展此工作,甚至有出现司法所人员为了开展此项工作而垫出自身收入的情况。
社区法律工作总结篇3
xx年(今年)以来,在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市局的关心指导下,我处以教育实践活动为核心,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各项工作部署,真抓实干、主动作为,积极做好公证法律服务工作。上半年我处共办理各类公证6071件(办证数占全市办证总数一半以上),其中国内经济公证3859件,国内民事公证959件,涉外民事公证1093件,涉港、澳、台公证80件,提存公证3件,出具执行证书77件;收费180多万元;共涉及标的近12.5亿元,避免和减少当事人经济损失500多万元。
一、高定位、树立公证服务良好形象
一是一言一行代表司法行政机关的形象。公证处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窗口单位,公证人员的精神面貌、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公证质量等都影响着公证的公信力以及司法行政机关的形象。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必须以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强烈的职业责任感,爱岗敬业、主动作为,认真做好各自本职工作。二是一举一动体现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公证工作从接待咨询、审查受理、到询问出证等每个环节都是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也就是法律宣传、预防纠纷、调处矛盾的过程,通过我们的公证工作,可以体现司法行政的主要职能作用。所以,我们要求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充分认识公证工作的重要性,今年上半年我处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在工作中做到热情、耐心、严谨、公正,确保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三是在工作中感受职业自豪感。每当我们看到接待大厅和办公室挤满办证的人群时,看到的也是群众与社会的需求,就深感自己工作的责任;每当看到当事人拿到公证书时满意的笑容,在辛苦忙碌的同时也感受职业的自豪感,我们坚信:“给别人一个微笑,就是给自己一缕阳光,给别人一点帮助,就是给自己一份愉悦。”。
二、高标准、保障公证法律服务质量
公证质量的好坏,是取信于民,取信社会的根本。我们始终将公证质量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工作来抓。一是制定高标准,确保程序规范。今年来,我们规范办证程序。对办证涉及的申请、受理、告知、询问等事项进行完善,制定统一的高标准,同时加强了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目的、用途及真实性的审查。二是严把审批关,强化监督约束。今年,我处制订了公证员、处主任双重审批制。一般类型公证事项由公证员审批,但对出具《执行证书》、外出办证以及重大公证事项除公证员审批外,还需经处务会讨论确定,由主任审核方能出证。三是明确责任制,提高风险意识。强化质量检查。每月10日前将办结卷宗及时归档,组织公证员对卷宗进行检查(数量不少于10%),逐卷进行点评,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承办公证员终身负责制,并与年度考核挂钩,提高公证人员风险意识。
三、全方位,履行公证法律服务职能
一是服务发展大局,为我市重大活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今年以来,我们积极参与园区建设、土地拍卖、企业融资等重大社会经济活动,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有效法律服务,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果。今年3月,我们全过程参与了“洋河?梦之蓝封藏大典”活动。在办理中,我们与洋河集团进行多次沟通、协调,对活动程序、公证监督提出法律意见,我处委派公证员先后五次往返洋河股份公司,深入车间、酒厂窑池、实验室等进行实地拍照、收集证据材料,保证了公证的真实性和公信力。大典活动当日,两名公证员在全国各地众多媒体和嘉宾的关注下现场致公证词,彰显了封藏大典活动的庄重与公正,也展现了公证的良好形象。二是参与社会综治管理,稳妥处理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依法介入征地拆迁、不动产处置、选房入学摇号等社会难点热点问题,从源头上预防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如宿迁嶂山森林公园扩建提质房屋征收工作中,我们及时与当地政府、房屋评估机构等部门紧密配合,依法对产权不明的大面积房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以法律形式固定被征收房屋的面积、结构等,有效维护了房屋征收人和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半年以来,我们已办理涉及房屋征收公证事项10多起,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公证3125件。三是关注基层民生,公证服务温暖当事人。公证工作中最多的是面对基层群众,服务群众的需求。今年,我们不断完善便民服务措施,落实公证服务承诺,建立周末固定值班、上门办证、快速出证等工作制度;强化对“老、弱、病、残”人的服务力度。今年6月,宿城区仓集镇的李某到我处申请办理捐肾救子相关声明书公证,虽然相关当事人有2名在仓集且行走不便,还有2人在南京某医院中照顾病重的孩子,但我处还是急当事人所急,当即受理,并委派公证员前往仓集与南京上门加班办理,鉴于当事人因治疗儿子花费巨大,我处报局领导批准,免去当事人所有公证费用,承办公证员当场捐赠500元。当事人深受感动,连声说,还是政府机关好,为我们老百姓着想……。(楚风夜话进行了全程报道)。类似这样的为人民群众着想的事情还有许多,今年我处启用绿色通道,加班加点为残疾人员、家庭贫困人员、军人军属等办理公证超过百件,为弱势群体减免公证费用近十万元,切实履行了公证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教育实践活动的宗旨。
社区法律工作总结篇4
市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为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法治环境。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村(社区)法律顾问配备情况
市(2021年至2024年11月)全市13个乡镇3个社区94个村,根据法律顾问制度相关要求,法律援助律师3名,分别担任5个乡镇35个村的法律顾问,8个司法助理员分别担任9个乡镇3个社区70个村的法律顾问,签订了合同,合同期限三年,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
同时,发挥司法所贴近基层的优势,依托司法所建立辖区内乡村法律顾问微信群14个,保证群众就近可以获得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并在微信群中开展法律政策知识的宣传。
二、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法律顾问机制分为两部分:一是由法律援助律师担任了部分乡镇和村级法律顾问工作,二是充分利用司法所贴近基层的优势,依托司法助理员在履行司法所职能职责同时担任本辖区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并实行全免费法律服务,对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法律援助律师和司法助理员通过法律进村、进户活动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坚持说理释法,耐心解释,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使其懂得运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用粗暴蛮干等简单方法处理问题,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通过开展法律咨询、代书等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依法为乡、村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核相关法律合同,法律文书;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等,切实为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帮助。三是通过法律顾问微信群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科普小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解答咨询等业务,引导群众正确提高法律意识,在疫情期间做好防护意识,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今年1-11月底基层法律顾问全面参与法治宣传180余次,开展法律咨询100余人次,本地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件,化解矛盾纠纷40余件。
三、经费保障情况
市乡村法律顾问工作无单独经费,实行全免费服务。
四、存在的问题
配备法律顾问的目的是为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由于我市律师人员少,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因一个律师或司法助理员同时担任几个村的法律顾问,时间及精力有限,且市属山高路远,到村里提供法律服务的局限性大,故在解决群众法律诉求时有不及时的情况,难以满足群众需求。而且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一村一顾问经费未落实,法律顾问服务全免费,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热情不高,后续服务不到位。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充分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法律顾问相关制度、经费保障等办法,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积极性,为化解矛盾、社会稳定发挥发挥积极作用。二是积极争取招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引进社会律所,充实律师资源,为本地区的群众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
:
社区法律工作总结篇5
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一)实体平台中心建设。宁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位于宁县马坪新区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大厅,面积60㎡,设置两个功能区,分别是法律服务区和密谈室。其中,法律服务区设置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公证服务等窗口,每个窗口专岗专职,对应承办相关业务,中心共有工作人员10名,由司法局工作人员、律师和公证员等组成,法援岗每天由专人受理办理法援业务,律师岗及公证岗每周轮换值班,坚守8小时工作制,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至目前,中心已接待来访群众570余批次,解答法律咨询920余批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5件(其中民事案件88件,刑事案件67件)。
(二)实体平台工作站建设。乡镇公共法律工作站依托各司法所建立,要求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相结合,形成集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和社区矫正等法律服务功能于一体让群众真正享受到“家门口”的高效、优质法律服务平台。目前,全县18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已基本完成建成,工作站统一悬挂标识标牌,设立服务大厅,达到最少3个接待窗口的分类办公区间,每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至少3人,工作站办公室设立在司法所,站长由司法所长兼任,司法所负责工作站的日常工作和管理,
(三)实体平台工作室建设。聚力推进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不断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均衡法律服务资源。我县共有行政村257个,社区14个,应建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71个,现已建成工作室174个,在建97个,村(社区)公共法律工作室依托村居委会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建设,统一门牌标识,设置接待室,由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委会成员坐班值守,主要解答群众的法律疑难问题,帮助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网络平台建设。依托“智慧司法”网络系统建设,广泛宣传普及“12348甘肃法网”平台、“12348热线电话”,积极开展精准普法、精准服务,及时解答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向群众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准确了解群众日常法律服务需求,征求群众法律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为基层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法律服务。建立法律服务微信群和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法律服务微信群人员包括法律顾问、司法干部、律师、法律服务志愿者和村居委会人员等。主要功能是:法律顾问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解决实际落实中的困难;法律顾问开展交流与互动,围绕群众关注热点,交流工作经验;接受司法局下发的法律服务等活动通知;及时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回应群众诉求。微信群的建立,大大提高了村民群众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知晓率,引导群众树立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为增强我县法治核心竞争力,实现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式发展增添新动力。
二、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将所有执业律师、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组织引导律师、法律服务人员与村委会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法律服务关系。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达到法律帮扶全面覆盖。法律顾问主要协助村民自治组织起草、审核、修订村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等规定;不定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针对性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改观村民法律意识淡薄的现状;指导协助各调委会调解工作,提高调解水平,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智力支持。
(二)重点着力推进贫困村法律顾问制度。根据我县脱贫攻坚综合整治工作安排,我局为全县60个重点贫困村制作脱贫攻坚公示牌,主要以法律顾问、治安民警、法制副校长、法制安全课教师、综治管理员为公示内容。贫困村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共计60人,全部为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其中律师6人,公证员5人,司法局干部22人,检法系统27人。重点贫困村法律顾问肩负脱贫攻坚使命,积极开展精准扶贫重点贫困村法律顾问宣传教育活动、进村进校园法治宣讲活动、入户面对面进行法律疑难讲解,并建立法律服务工作微信群,真切的将法律面对面送到贫困户身边,让困难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了解法律知识,为困难群众、贫困人员维护自身权益起到很大作用,为老师学生增强法律意识。
三、法律援助工作情况
(一)继续扩展援助覆盖面,适应群众需求是我局法律援助工作持续不变的方向。今年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5件,其中民事案件88件,刑事案件67件,为使更多的'贫困者得到有效的法律服务,采取多种办法和措施,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接受援助群体,将经济困难标准降低为年收入低于城乡最低生活困难标准的两倍,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工亡的案件,实行申请一件,受理一件。同时,拓宽受案范围,将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医患纠纷、就医就学等案件符合经济困难条件的也纳入了法律援助范围。对老弱病残孕幼等特定人群、特殊案件采取“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即先受理后补材料。对城乡低保、“五保”、残疾人等群体涉及抚养纠纷,赡养纠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特殊案件免于审查经济困难标准,即实行“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凡涉及讨薪、工伤待遇、群体性纠纷、集体越级上访等涉稳事项安排律师及时介入,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理性维权,并快速受理,优先办理,重点援助。
(二)案件管理信息化。按照相关要求,今年将所有法律援助案件需全部纳入法律援助管理新系统,实行信息网络平台监督管理,整个法律援助案件从受理、审批、指派、律师办理、分类定级到归档各个环节均实现网上操作,逐级在网上审核或审定。法律援助中旬对律师和工作人员的办理流程实时监控,出现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对受援人和执法机关的意见及时查阅回访,时刻掌握承办情况。其次,今年所有来访登记法律咨询也需全部纳入法律援助新系统。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将来访的法律咨询进行登记录入,各律所将写诉状、答辩状和来访咨询、电话咨询等全部录入系统。案件信息化管理不仅规范了办案流程,同时也提高了办案效率,在后期查看存档中,更加实时便利。
四、20xx年工作谋划
(一)继续大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通过积极引导、政策释放等措施,建立起所有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动员具备法律服务资质的公职人员一同参与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来;引导法律服务志愿者驻村(社区)服务,使村村都有法律服务工作室,开辟老百姓在家门口直接获取法律服务的窗口。
(二)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运用。进一步加大信息技术在法律援助管理工作中的运用,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平台运用,完善平台功能,新增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质量管理等模块,利用“宁县司法局”微信平台等载体,提高法律服务的及时性、准确性。按照信息化建设要求,配合抓好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发建设,方便群众网上咨询和申请,优化法律援助事项办理流程。
(三)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严格资金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省厅《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和《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细则规定,进一步规范审查、审批、指派等各个环节,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标准化、和优质化建设,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管理使用资金,实行办案补贴与办案质量挂钩的差别案件补贴制度。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与审计,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推进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水平。
社区法律工作总结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四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研究部署工作方案,保障落实专项经费,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全市156个村(社区)配备21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化解基层纠纷,为进一步推动法治四会建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作出重要贡献。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密切配合,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一)市领导高度重视。四会市市委书记袁同志、市长曾同志分别在20xx年8月对《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欧爱民同志亲自抓工作落实,亲自召集有关部门研究部署工作方案,并于20xx年9月20日主持召开了四会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动员会,明确分工,落实部门责任,为我市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供了坚强的领导保障。
(二)保障落实专项经费。我市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纳入20xx年四会市十项惠民实事,确定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补贴标准为每村每年10000元,其中省级财政负责50%,本级财政负责50%,我市156个村(社区)的经费为156万元,本级财政负责的78万元于20xx年10月份落实到位。
(三)部门分工协作,形成合力。为顺利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市委办、市府办、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全力协作,密切配合,全面贯彻落实省有关通知精神,确保工作如期于20xx年9月底前全面铺开。全市13个镇街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列为本年度重点工作,由分管综治领导具体负责抓工作落实,为开展工作提供了坚定的基层基础。
(四)抓检查督导,强化工作落实。市司法局前后两届主要领导莫荫云同志、梁晨同志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极为重视,亲自到各镇街调研摸底实际情况,听取镇街主要领导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有针对性的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以日常检查督促为抓手,强化工作落实,全力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市司法局坚持每季度召集本市圣禾、兴会、国政、志江、君亮等五间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召开座谈会,总结好的做法,研究分析薄弱环节,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每月定期深入到各镇街、村(社区)进行检查督导,听取镇街、村(社区)及群众意见,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在基层一线取得实效。今年三月份,市司法局对我市13个镇街156个村(社区)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进行了半年检查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发放了第一、二期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补贴。
二、创新举措,多渠道服务基层。
(一)协调联动,协助基层化解矛盾纠纷。我市要求律师针对不同利益范围的案件要区别化解,对涉及普通群众个人利益的咨询可现场即时答复;对涉及村集体间利益,应先与当地村(社区)委员会工作人员沟通,听取意见后再答复;对涉及到村委之间或镇街利益的案件,应先与当地镇街、司法所工作人员沟通,全面客观了解后才发表法律意见。我市要求法律顾问按照《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处理群体性案件(事件)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二)多种方式提供法律服务。一是由律师每月定时到村(社区)坐班,现场提供法律意见,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问,化解矛盾纠纷;二是制作发放宣传卡片,我市共制作发放宣传卡片2800余张,律师的宣传卡片上标记有律师姓名、所属律所、办公室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qq号等内容,方便群众联系律师寻求法律建议;三是由村(社区)工作人员登记群众咨询的问题,统一交由律师提供法律意见。
(三)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一是由各司法所印制“致村(居)民的一封信”,派发到每家每户,向群众宣传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形式、时间等情况,派发份数超6300份。二是采取媒体宣传,20xx年5月8日通过电视台报道法律顾问日常工作,扩大村居法律顾问的影响力。三是采取平面宣传,由各镇街党制作悬挂宣传横幅不少于2条、宣传栏不少于1版。四是组织律师参与现场普法宣传,提供法律意见。
三、服务基层,工作成效明显。
我市全面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从20xx年10月至20xx年6月底,法律顾问共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935次,其中主要包括接受咨询1391次、审查合同75宗、调解纠纷62宗、上法制课和法律培训298次,服务对象达7429人次。律师通过进入村(社区)宣传法律,提供咨询参与调解,法律培训等专业服务,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能够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一)促进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以来,驻村法律顾问介入处理多宗群体性矛盾纠纷,其中涉及有外嫁女分红、征地拆迁补偿、土地承包协议纠纷等。例如,下茆镇江明村委会下辖六个村民小组将水田租给村委会,村委会又将之发包给某企业,且承包期长于与六个村小组的租期。现村小组要求拿回土地,某企业要求继续履行协议。这宗涉及群体利益与合同权益的纠纷在驻村律师龙川的介入下,最终三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合同补充协议。
一宗涉及多个村小组,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群体性案件,通过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和调解后,迅速得到化解和妥善处理,也开创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为当地党委政府出谋划策、解决基层群体案件的先例。
(二)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养成信法守法好习惯。驻村法律顾问为各村(社区)上法制课共251次,开展法律培训47次。除了日常律师自选主题的法制课外,在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等节日举办相关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
各类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向广大群众普及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等与群众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了各个村委一致的好评,各村(社区)均表示相关的普法活动,能提升村(居)民的法律知识和意识,使其用合理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这对农村的法治精神文明建设起到很大的作用。
(三)规范村规民约、协议合同的制定。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以来,法律顾问共为村(社区)及群众出具法律意见书29份、代书32份。各村(社区)在草拟各类民事协议(主要是水田、鱼塘和林地的'承包协议)和制定各类村规民约的时候通常语言不够规范,或是某些条款违反现行法律法规,为日后可能产生的矛盾纠纷埋下隐患。通过驻村法律顾问出具意见书及代书的形式,规范了协议文件,杜绝了日后的法律隐患。
他们认为,我市自开展该项工作以来,大部分的挂点律师能积极参与村(社区)法律事务,为村(社区)工作出具法律意见、协助调解矛盾纠纷、大力开展法律宣传,使群众不出村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大大减少了村(社区)的矛盾纠纷,非常受群众欢迎。
四、存在问题
(一)偏远乡镇由于壮年人口几乎都打工外流城区,乡镇长期留守的是老人、儿童居多,因此在宣传工作及法律培训的普及面、效果等都大打折扣。
(二)宣传力度还不够,很多村(社区)群众还不太了解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继续加强管理,督促律师依照法律顾问合同履行职责,做好村(社区)与律师之间的协调工作。
(二)继续坚持每月到村(社区),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优化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
(三)继续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一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使法律服务深入人心。
社区法律工作总结6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