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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篇1
xx年以来,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指导帮助下,紧紧围绕市委二届七次全会提出的“12346”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民政、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基本要求,突出为民解困这一主题,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平稳推进,重点工作有所突破,整体工作协调发展,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xx年一季度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救灾救济工作
(一)主要灾情。截止xx年3月31日,干旱造成11个县区143个乡镇1055个村委会299.33万人受灾,101.55万人和87.25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因灾死亡大牲畜4478头。全市秋冬农作物受灾27.65万公顷、成灾21.2万公顷、绝收11.88万公顷,其中:粮食作物受灾12.23万公顷、成灾10.4万公顷、绝收6.72万公顷;经济作物受灾15.4万公顷、成灾10.8万公顷、绝收5.15万公顷。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47亿元。
(二)救灾工作情况。一是及早安排部署抗旱救灾工作。及时对抗旱救灾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县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做好灾情上报、着力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确保灾区社会稳定。要求县民政局加强与气象、水利、农业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建立抗灾救灾工作机制,改被动救灾为主动预防,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先后下发县区有关抗旱救灾文件8份,向省民政厅专题上报灾情及请求解决困难请示2份。二是认真查灾核灾,及时上报灾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灾情信息传递渠道的畅通。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的要求,及时上报灾害损失情况,为抗旱救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三是全力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做好干旱灾区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确保群众生活不出问题。督促指导县区派出困难群众生活调查组,深入灾区,深入农户,对群众生活情况认真进行全面的、拉网式摸底排查,把调查工作做细做实,不留死角和盲点。在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制定救助措施,分类实施救助,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共安排抗旱救灾资金2140万元。其中:灾民生活救助资金1290万元;烤烟抗旱保苗资金400万元;购置抗旱设备资金450万元。使32.25万人次得到及时救助。县区按照专款专用和重点使用的原则,加强对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及时将中央和地方各级安排的救助资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上。四是积极开展向旱灾灾区献爱心捐助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向干旱灾区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最大限度地募集社会资金。截止3月31日,共接收抗旱救灾捐赠资金713.04万元,其中:社会捐赠资金550.96万元,共产党员抗旱救灾特别捐赠资金162.08万元。五是做好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物资管理,完善物资发放手续,组织接收调运民政部救灾棉被xx0床,调拨救灾帐篷50顶,发放救灾棉被180床,毛毯369床,衣服220套,有效保障困难群众衣被困难。六是实施防灾减灾建设工程。督促指导永善、水富两县抓紧实施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上级补助资金170万元),切实防灾减灾能力。
二、城乡社会救助工作
(一)城市低保工作。截至3月底止全市城市低保对象65186户104852人(占非农人口的21.74%),其中:老年人19785人,占低保对象的18.86%;成年人61890人,占低保对象的59.02%;(其中:在职职工1840人,灵活就业21304人,登记失业15808人,未登记失业22938人):未成年人23177人,占低保对象的22.12%;(其中:在校生13241人,其他9936人)。1-3月共支出保障金4472.98万元,人均补差142.2元。
(二)农村低保工作。截至3月止,全市xx年共纳入农村低保的对象是429700人,占农业人口的8.57%,1-3月累计支出资金7735.05万元,人月平均补助60元。
(三)城乡医疗救助工作。1-3月有符合条件的城镇困难群众享受到城市医疗累计救助824人次,共支出城市医疗救助资金104.88万元,人均补助1272.8元。其中:住院累计救助779人次,支出城市医疗救助资金103.38万元,人均救助1327.09元。门诊累计救助45人次,支出城市医疗救助资金1.5万元,人均救助333元。1-3月有有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45623人(次)享受到农村医疗救助,共支出农村医疗救助资金458万元,人均救助100.38元。其中:住院累计救助1365人次,支出农村医疗救助资金140万元,人均救助1025元。门诊累计救助44258人次,支出农村医疗救助资金318万元,人均救助71.85元。
(四)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条例》,进一步做好全市的五保供养工作。截至xx年3月全市共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39945户43985人,其中:分散供养42208人,集中供养1777人,1-3月共支出农村五保经费1398.51万元。
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一)继续推进安置改革,努力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xx年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872人(义务兵814人,转业士官58人),符合政策安置的退役士兵217人,回农村安置的655人。按照《云南省城镇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安置办法》(云民安〔xx〕58号)、省安置办《关于进一步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推行自谋职业和安排就业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实行了“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安置,加大了安置工作的透明度,化解安置难的矛盾,维护了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3月,市安置办与××师专共同举办了xx年城镇退役士兵文化考试培训班报名工作。代市政府草拟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xx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xx年中央省属单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计划的通知》
(二)认真贯彻优抚各项政策,不断提高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军人抚恤条例》和《云南拥军优属若干规定》等相关政策,按照《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文件的通知》(云民优〔xx〕21号)文件精神,根据提高补助标准和优抚对象人数及时测算预拨下拨各县区优抚事业费3456.8万元,提高了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优抚对象的关怀。二是积极做好优抚优待相关工作。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按照追烈评残有关规定, xx年3月30日统计上报评残调残人员32人,其中新评残9人,补发伤残证1人,伤残军人复核15人,调残7人,办理伤残抚恤关系转移15人。整理上报省厅15人追烈材料审批,办理一次性抚恤10人。3月10日组织永善、彝良、盐津三个县10名伤残军人到省假肢矫形中心更换假肢及康复辅助器械。
(三)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一是认真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预拨军休干部机构人员经费385万元。认真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安置工作,按照省军休中心要求积极开展“云岭老战士爱心水车”捐款活动,及时组织军休干部捐款17720元,积极参加全省军休干部书画展等文体活动,对军休干部人员机构管理信息进行军休系统录入,努力提升军休服务管理水平。
四、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
(一)社会福利工作。一是根据省厅“xx”养老发展规划要求,编制了××市养老发展规划;二是按时申报了养老“爱心护理工程”建设项目——××市养老福利中心;三是积极抓好“篮天计划”××市儿童福利院项目建设,现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计划6月份投入使用。
(二)社会事务工作。一是认真抓好殡葬改革工作。加大殡改宣传力度。做好召开全市殡改工作会议的相关准备工作,草拟了殡改工作汇报材料;利用“清明节”殡改宣传月,同新闻媒体联系做好有关殡改法规的宣传;着力推进水富、永善、镇雄三县殡仪馆项目建设进度。二是认真抓做好救助管理,推动救助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积极做好春节期间救助工作,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三是认真做好婚姻登记管理。春节期间是结婚登记高峰期,各县区婚姻登记机关、处、室,加班加点进行登记,使来办人员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四是认真做好慈善项目工作。今年1季度,共完成唇腭裂患者矫治手术21例。认真做好中华慈善总会40台彩超和7套新农村综合视讯平台设备资助项目的接收、安装准备工作。
五、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一是积极抓好第四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到3月25日止,全市换届选举工作基本完成;二是圆满完成美国卡特中心观摩团对盐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观摩活动;三是同市发改委上报了xx年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四是对原大队老乡干部生活补贴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
六、区划地名和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一是认真抓好全市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遵照省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组的安排部署,大胆开拓,创新工作思路,于xx年2月底按时圆满完成了学习实践任务,并及时总结上报了相关材料,被全国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组评为“先进指导单位”。二是按照中央综治办、国家民政部等10部门《关于开展平安边界建设的意见》(综治办〔xx〕20号)和民政部(民函〔xx〕9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安排部署了全市平安边界创建活动。要求各县区务必于xx年内全面完成“行政区域边界和睦友好公约的签订”和“边界地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的签订工作。目前各县区正按照所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抓紧落实。三是根据行政区域边界第二轮联合检查的工作计划,及时安排了市内“昭大线”、“昭彝线”、“昭永线”3条行政区域边界线的联合检查任务,要求在11月底前完成联检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文字和技术资料。四是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团体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云民民〔xx〕2号通知要求,结合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对xx年底前在我市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546个社会团体进行了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了社会团体的活动行为,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加强了社会团体的党组织建设。并及时将情况上报了省民政厅。
七、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站点的管理和服务,对站点的跟踪监督、销售管理加大了力度,投注机的维修维护打印纸、宣传品的发放和彩民兑奖等服务工作得到加强。1—3月,全市共销售福利彩票2463.6万元,比xx年同期增加323.53万元,增幅为13.13%。
八、老龄工作
一是完成了对xx年高龄老人保健补贴发放工作的督查调研;二是配合省老龄委开展了xx年老龄工作目标考核。围绕“党政主导、机构建设、保障体系、法规宣传、老年维权”等内容,采取“查、看、听”的方式,深入水富、大关、鲁甸三县,实地查看了城市中心敬老院建设情况、城市老年活动中心活动老年人活动情况和农村老年协会开展活情况,荣获xx年度老龄工作目标考核二等奖。
在扎实抓好各项民政业务工作的同时,我局也统筹推进相关工作。
一是认真指导检查督促全市新社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力抓好整改落实阶段的各项工作,全面进行了总结,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和学习实践活动档案资料的清理归档。同时认真筹备召开新社会组织党工委第一次会议。
二是认真抓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强化学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责任,完善工作载体,建立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扎实抓好行政绩效管理、行政成本控制、行政行为监督、行政能力提升四项制度的落实。
三是认真抓好挂钩扶贫和新农村建设工作。主要领导深入挂钩点现场办公,开展访贫问苦送温暖活动,同镇雄县鱼洞乡银厂村一起拟定了挂钩村的发展思路,确定了“打牢基础、改善条件,抓好教育、提高素质,讲究科学、谋求发展,控制人口、促进脱贫”的扶贫工作思路。指导鱼洞乡认真抓好抗大旱保民生促春耕各项工作。同时派出两名干部分别到昭阳区、镇雄县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
四是认真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和防治艾滋病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社会更加稳定,民族更加和睦,治安更加良好,群众更加安康”的总体要求,积极参与属地整体联动防范,层层分解目标责任,全局无刑事案件和违法案件发生,无重大治安案件发生,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无吸毒、贩毒人员,家属子女无违法犯罪事件发生。
五是认真抓好民族宗教、信访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在全力维护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全市民族团结、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应有贡献。强化对信访工作的领导,落实信访工的责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矛盾调处工作,切实做到了来信必复,来访必接,1季度共办理来信38件,接待来访134人次。大力加强了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六是认真稳步推进绩效考核、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启动了部门绩效考核和公务人员效考核的相关工作,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把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与责任政府四项制度、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有机结合起来,共同推进。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公布办事指南,承诺办理事项,机关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职工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
七是认真抓好督查督办和政务信息工作。进一步加大了工作督查督办力度,强化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民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篇2
2010年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民政工作半年总结
今年上半年,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在市党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进步,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不懈努力,现将街道2010年民政工作半年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克尔根卓街道位于博乐市南部,北起友谊路,南至博河,西起星火干渠,东至新工业区。下设四个社区:北京南路社区、长江路社区、建国路社区、虹桥社区。辖区总面积平方公里,总户数户,总人口人(流动人口3027人)。辖区内有各类单位119个,包括兵团单位54个,州、市及其他单位65个,其中:驻军部队4个,学校9所,各类企业38个,有各类餐饮、服务、商业网点743个,从业人员5131人。辖区是兵团农五师政治、经济、文化、娱乐、商贸中心,是博乐地区工业企业的集聚地,具有企业多、新经济组织多、学校多、部队多、下岗失业人员多、流动人员多的“六多”特点。
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困难救助工作
我街道坚持以《博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试行)》为依据,按照应保尽保、规范运作、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要求,使城市低保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确保了城市贫困对象的基本生活。截止目前,街道共有低保对象548户,1307人,月发放低保金万元,上半年累计发放低保金万元。按分类施保人员构成情况分为:重点保障对象(a类)54人;特殊保障对象(b类)389人;基本保障对象(c类)864人。上半年,我街道有新申请低保对象75户225人,经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集中入户调查、街道低保评议小组评审后上报市民政局,共新增低保对象46户139人,按政策停发21户66人。现有1257名城市低保对象参加了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其中a类81人,b类399人,c类777人。
为及时解决特困群体的就学、就医、取暖等问题,上半年街道支出城市低保以奖代补资金万元,惠及193人,其中生活救助83人,发放9100元;取暖救助106人,发放元;就学救助4人,发放900元;城市医疗救助93人8万元,其中大病救助86人万元,常见病救助7人4700元。
目前,辖区符合廉租房条件的无房户414户(其中低保对象320户),现已解决廉租房335户,并为137户住房困难低保家庭发放租赁补贴万元。
三、老龄工作
现辖区有60岁以上老年人3004人,孤寡老人47人,空巢老人61人,社区工作人员不定期地看望孤寡、空巢老人,并发动小区居民经常关心帮助老人们的生活状况,上半年为2名9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生活补助600元。
四、残疾人工作
现我街道共有残疾人139人,其中肢体残疾63人,智力残疾20人,听力残疾16人,视力残疾13人,精神残疾25人,语言残疾1人,盲残1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低保的残疾人75人,参加城市医疗保险64人。自博乐市实行廉租房政策以来,为将此惠民政策切实落到实处,街道每次接到廉租房分配名额后,首先优先考虑残疾人,目前无房户的残疾人52户,已分配廉租房31户。其余21户无房户中,有13户宁愿享受每年2376元的住房租赁补贴也不愿要廉租房;其他8户因嫌廉租房面积小而不愿要。5月10日在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街道领导看望了辖区8名生活困难的残疾家庭,共送去2400元生活救助金。5月16日助残日当天,我街道为12名需要轮椅的残疾人申请并免费发放了轮椅。
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民政办
二○一○年六月十日
民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篇3
一、加强政治学习,强化政治思想教育,切实提高党员整体素质
二、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加强执行力建设活动,切实提升党组织战斗力
2、深入基层开展服务。根据县“服务企业促转型、服务项目强发展、服务基层惠百姓”的“三服务”活动总体部署,局党总支选派8名干部参加项目推进、驻企服务、驻村帮扶、结对社区、上挂外派等服务活动。局领导分别随县领导赴乾元镇幸福村开展蹲点调研,积极指导帮助联系村开展困难群众帮扶、农村危房改造、生态葬法设施建设等工作。
2、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主题,以提高服务群众、服务经济、服务基层水平为主旨,认真开展以“树优良形象、创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深化婚姻登记处“全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努力增强民政办证窗口服务人员“树优良形象,创优质服务”意识。
3、深入开展党风廉政防控活动。一是搞好党风廉政,加强宣传教育。坚持每周半天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时事政治、党风廉政、民政业务等知识,不断提高全局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二是积极开展读书育人活动。根据县直机关工委的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品书、厚德、正行”读书月活动。三是切实抓好警示教育。按县纪委的安排,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资料和观看警示教育片,从思想意识上拒腐防变,防微杜渐。四是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上一年,局党总支进一步完善了《县民政局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组织我局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单位数达××个,参与查找廉政风险点党员干部数××人,查找廉政风险点××个,明确了二级风险××个、三级风险××个。同时,强化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优抚安置等惠农资金的管理,从源头上预防了各类腐败行为的发生。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还要进一步加强。
2、党员教育特别是在党课制度上还要进一步完善。
1、加强教育,坚持反腐倡廉学习跟进。及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各级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重点是学习、领会和贯彻胡锦涛在建党xx周年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做到警钟长鸣,切实筑牢全体党员的思想防线,增强反腐倡廉的信心。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坚定信念,在全局上下形成浓厚的反腐倡廉氛围,为其他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2、加强领导,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继续坚持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民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
3、围绕中心,扎实开展好各项组织活动。紧紧围绕民政重点业务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继续抓好创先争优、执行力建设等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扎实开展好各类丰富多彩的寓教于乐活动,为做好年度各项民政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民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篇4
临武县民政局现有在编工作人员50人,女职工20人。几年来,局党组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全力支持妇联工作,主动将妇女儿童工作融入民政工作,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维护妇女儿童生存发展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为贫困妇女儿童排忧解难。通过不懈努力,临武县的贫困母亲家庭实现了贫有所助、病有所医、学有所医,居者有其屋。民政干部为有效解决贫困妇女家庭的困难,推进社会公平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近年来民政部门妇女儿童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重视妇女儿童工作。民政局党组非常重视妇女儿童工作,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摆上重要位置。从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入手,妇女工作做到了四有,即有领导,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从开展各种活动入手,组织开展以知识竞赛、巾帼争先奉献三八、七一等重要节日娱乐活动,以此来激发本部门女职工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的积极性,增强她们争先创优的竞争意识,为民政工作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入手,不拘一格使用妇女干部。目前,我局13个股级单位中,有5位女股级干部,她们分管的工作均取得了很大进步。2008年,在抗冰救灾工作中,我局李雪波同志获得全市三八红旗手的称号。
二是完善救助体系,切实维护贫困妇女儿童的基本权益。民政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了以救灾救济、低保救助、优抚、城乡大病医疗、临时救助、慈善救助为平台的多层次、多方位的妇女儿童救助网络。在生活方面,把困难妇女儿童全部纳入城乡低保范围。目前,全县城市低保对象中,妇女儿童在保人数3918人,占在保人数的54%,其中14岁以下儿童在保人数2100人,占在保人数的38%,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120元。农村低保对象中,妇女儿童在保人数4208人,占在保人数的60%,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50元。同时,将孤老妇女五保对象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并优先在敬老院进行集中供养。在医疗方面,对特殊群体积极开展大病医疗救助活动,城市大病医疗救助42人次,救助资金12.6万元,农村大病医疗救助125人次,救助资金25万元。在慈善助学方面,积极开展贫困高三学生圆大学梦活动,每年投入资金10万元,资助20名大学生进入高校。在临时救助方面,救助流浪儿童67人,救助孕妇等各类妇女80人,收养登记5名弃婴儿童。在其它救助方面,为孤残儿童建立了健康档案,提供了各类救助。对全县18周岁的残疾孤儿进行手术矫治和康复。开展了对城乡低保户、特困户家庭残疾儿童实施明天计划扩面手术工作,共为各类社会残疾儿童实施手术23例,成功率100%。成功对6名儿童实施免费安假肢活动。
三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提高妇女参政议政地位。在第七届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规定每村至少有一名妇女干部,使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中妇女的比例均超过了30%。选举后,全县村支两委成员中女性323人,占总数的16%,其中支部委员115人,村委会委员208人,进一步提高了妇女参政议政的地位。
四是加快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步伐。积极宣传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杜绝了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的发生。积极提倡婚前体检,倡导建立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严格审核,把好登记关,防止骗婚或胁迫婚姻的发生,登记合格率保持在100%。在离婚登记中,以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为根本,积极做好调解工作,落实妇女的住房、财产分配等生活保障措施及孩子的抚养教育问题,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婚姻登记部门对婚姻登记实行了信息化管理,把当事人所有信息录入计算机联网,防止重婚,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是强化宣传,倡导尊重妇女的良好风尚。在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的建设中,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及各项对妇女儿童的优惠政策做为重要评比条件,进一步提高妇女地位,保障妇女权益。
二、存在的问题
(一)救助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救助力度小。目前民政部门虽然在救灾救济、低保救助、优抚、城乡大病医疗、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几方面对妇女儿童制定了救助措施,但资金基本上是县财政配套,社会各界的捐助少,多数患病的特困妇女儿童虽受到民政部门给予的一定救助,但仍然面临着无钱治病的难题。
(二)部门之间协调少,存在重复救助和救助不到位的现象。妇女儿童救助工作涉及残联、民政、社会劳动保障、司法、文化、公安、财政、教育、医疗卫生、妇联等十几个部门和机构。虽然各部门的主要职能不同,但某些职能又存在交叉,由于部门之间缺乏联动机制,有时相互推诿扯皮,或对同一事项又存在重复救助的现象。
三、意见及建议
(一)建议上级政府尽快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理顺上、下之间,部门之间的工作机制,提高妇女儿童的救助合力。
(二)建议上级部门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救助力度。
民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篇5
一、抓好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
通过坚持不懈地抓学习教育,机关党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效能建设不断得到加强,以民为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勤政廉政的理念在党员干部和职工中不断得到深化,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抓好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抓好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勤政廉洁高效的机关形象
四、抓好文明建设,不断优化机关环境增强机关活力
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是增强机关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机关支部的重要职责。为此,我们一是努力抓好机关文化建设,广泛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活跃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民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篇6
一、今年以来县局政风行风建设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绩
20xx年,县局坚持把政风行风建设贯穿于民政各项工作始终,做到了政风行风建设与工作推动两不误,成效明显。截止11月底,在扶贫解困工程方面:城镇困难群众门诊人均救助307.43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39.74%。城镇困难群众住院人均救助2226.98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71.31%。农村困难群众门诊人均救助305.66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69.81%。农村困难群众住院人均救助1919.77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74.52%。城乡低保和五保对象参合率均达100%。在社会保障工程方面:城乡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302,31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51.16%;农村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296.72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48.36%;新改扩建敬老院1所已全面完成。农村五保供养新增床位80张,完成目标任务的100%。集中供养率达74.83%,完成目标任务的110.05%。创建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1个已全面完成,建立市县两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1个已全面完成。8个农村社区建设全面完成并通过市民政局检查验收,救灾储备中心完善相关设施设备并投入使用,七角山烈士陵园完成主体工程并进入装修阶段。
今年以来,县局的各项工作之所以平稳推进、取得实效,在很大程度上与我们扎实抓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分不开,其工作措施和方式方法主要得益于以下五个方面。
(一)以高度重视和强有力的组织领导落实政风行风建设,着力凸显政风行风在民政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政风行风建设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同时也是事关县民政事业是否做到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大事。为此,民政局把政风行风建设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来抓,一是印发了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意见,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职工的变动,适时地调整充实了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随时保持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单位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设置了政风行风建设办公室,负责对具体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确保了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有序进行;三是把政风行风工作融入到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惩防体系建设、防控机制建设以及民政各项事务工作中,做到了政风行风建设与民政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奖惩;四是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县局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现了政风行风建设与民政业务工作的良性互动。
(二)以加强机关建设和提高干部素质深化政风行风建设,着力凸显勤政为民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
(三)以坚持党务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履行政风行风建设,着力凸显建设廉洁民政、法制民政、阳光民政、满意民政
(四)以“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推动政风行风建设,着力凸显民政部门和民政干部的良好形象
民政工作无小事。面对全县不同层面、涉及面广、人数众多的城乡低保户、五保户、伤残军人、复员军人等民政对象,如果我们对工作敷衍了事,不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那么,上——则对不起党组织,下——则愧对全县老百姓。不仅降低了民政部门的形象,而且将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甚至成为历史的罪人。对此,县局及广大职工时时想——为民政对象之所想,急——为民政对象之所急,办——为民政对象之所盼。一是经常教育全体职工要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力求做到礼貌待人、文明办事、热情服务,坚决杜绝“生、冷、硬、顶、拖”的不良行为;二是坚决纠正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认真办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和合理诉求,做到了不推诿、不拖延。截止11月底,共接到来信31件,来访185人次,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获得了好评;三是重视民政资金的到户情况,11月份,县民政局与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联合行文并开展了对乡镇20xx年9月以来的民政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截止11月月底,检查工作全面结束。
(五)以清正廉洁和遵章守纪保证政风行风建设,着力凸显一支守法纪、作风正、过得硬的民政干部队伍
一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市、县关于改进机关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二是围绕“八个严禁”、“52个不准”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局班子成员高度重视,从思想上、行动上认真开展了自查。从自查的情况看,班子成员无一违背《廉政准则》的行为,为我局贯彻执行《廉政准则》起到了带头示范作用。同时,按时向纪检部门填报了《县干部监督信息采集表》,主动接受组织和社会的监督;三是认真执行《县民政局党组、县民政局关于改进机关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试行)》(民党组发〔20xx〕02号)》,热心民政事业,认真履行职责,创新工作方法,完成工作任务,努力打造廉洁民政、法制民政、阳光民政、满意民政。
二、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年来,县民政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应该说成绩是明显的。但我们更应该清醒地看到,全县民政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离上级的要求和广大民政对象的希望还有差距,尤其是个别乡镇民政办较为突出。在下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把政风行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工作整改力度,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政风行风的长效机制,切实筑牢廉政风险防控防线,深入持久地开展“创先争优”、“双千”、“双报到”和“干部三入、群众得福”等活动,为实现县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民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篇7
2017年,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届*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惠民生、保稳定、促和谐,着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升能力、优化服务,努力在工作理念上实现新提升,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再创新业绩,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上体现新作为,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上实现新突破,在队伍建设上树立新形象,为全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2017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社会救助力度。
1、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标准再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99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5元;城市低保对象由每人每月1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25元;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由每人每年3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800元,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由每人每年22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800元。
2、科学合理确定救助对象。根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河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濮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有关低保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出台了《**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和《**县城乡低保工作责任及追究办法》将家庭收入在保障标准以下的家庭全部纳入低保。根据实际情况,将家庭主要劳动力患有癌症、白血病、尿毒症等重大疾病患者或重残(残联认定的二级以上残疾、一家多残)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纳入低保,保障面得到不断扩大。一年来,我县农村低保对象共25861户,30361人,共发放资金2708.8万元;城市低保对象1677户3115人,共发放资金517.5万元。
3、农村五保供养水平不断提高。全县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4028人,其中集中供养590人,分散供养3438人。我们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五保”的有关政策,将农村“三无人员”全部纳入“五保”,予以保障;散供养资金到位。认真落实国家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对分散供养农村“五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2017年,共拨付五保供养对象补助资金933.46万元。
4、不断完善自然灾害应急保障体系,减灾救灾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强化灾害应急管理,切实做好灾情上报工作。一年来,我县发生一次风雹自然灾害,全县农作物受灾面积2.935千公顷,成灾面积2.88千公顷,受灾人口2.9433万人,损坏房屋9间。直接经济损失1898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1896万元。
按照救灾款物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根据市民政局《乡、村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规程》的要求,按照“重点救助、分类发放”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将救灾款发放到困难灾民手中,经个人申请、民主评议、村委申报、乡政府批准、张榜公布等程序,结合各乡镇需救济情况,合理制定分配方案,并要求乡(镇)严格救济对象审批和发放程序,建立灾民救助台帐,真正把有限的救灾款物用到了最需要和最困难的人身上,确保了全县稳定,达到了救灾工作“五有两杜绝”的工作目标,有力地保障了受灾群众的生活。2017年下拨救灾款35万元,共救济灾民3319户7532人。
5、孤儿及特殊群体救助工作有序开展。我县现有孤儿261名,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县孤儿已全额享受孤儿救助资金每人每月600元,今年共计孤儿生活补助金255.12万元。根据豫民文【20**】14号文件要求,为准确核实孤儿身份,统一认定标准,明确工作程序,有效地规范孤儿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孤儿保障实行动态管理,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每年对《儿童福利证》领取人重新审核一次,并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备案。对新增认定合格人员发放证件,对年满18周岁、致孤原因消除、弄虚作假的经核实后《儿童福利证》收回,取消领取资格。
孤儿大学生救助是最近几年才新增的一项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对考取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孤儿的一项救助。今年有2人。每人一次性救助5000元。
艾滋病人员救助金。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们依据县防疫站提供的人员名单,按照艾滋病人员救助金200元/月,实行社会化发放。今年共救助62人,发放资金158200元。
40%人员救助金发放。 全年共计发放救助金21.77万元。
6、老龄事业进一步发展。一是积极贯彻落实《老年法》和省市优待老年人相关规定,接待、协调处理涉老信访案件30余起,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落实高龄老人优待政策,为了使我县老人能够安度晚年,县级领导非常重视,多方筹资,为我县11019位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全年累计发放735.48万元,同时为高龄老人提供印刷申报表格100000份,并与各乡镇协调相关工作;开展老年慈善救助活动,慰问老年人48人,设立敬老宣传牌5个;慰问老年人实物折合金额58600元;向12名高龄、困难老人家庭发放救助金6000元;保障落实好老年人在社保、福利、就医、法律咨询和外出乘车、观光、旅游等方面优待政策,解决60岁以上老年人出门难、办证难的问题,免费代为本县居住的老年人向上级老龄部门申请办理了《河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发放《老年法》读本2000份。三是继续做好农村居家养老试点工作,指导试点乡镇成立了相应机构,为试点村购置了三轮车、洗衣机、档案柜等,帮助试点村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完善组织和制度、制作版面。
7、医疗救助能力逐步提升。2017年,我县医疗救助工作注重能力建设,形成了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管理规范的医疗救助体系。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的基础上,又积极探索新途径、新办法,出台了城乡医疗救助的补充规定,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更公平、更合理,使有限的资金更能发挥作用。
救助对象最初是城镇“三无”、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和长期患各种重大疾病造成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困难家庭。根据县政府制定的《**县临时救助暂行办法》(清政〔2017〕18号)规定,将大病患者药费自负超过2万元的列入救助范围。救助对象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50%的低保边缘困难群众;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人户分离困难家庭人员;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困难人员。一年来,共救助城乡医疗对象7851人,累计救助资金650.4万元。
(二)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切实做好涉军群体信访稳控工作
1、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一是按照规定,按要求足额发放各类优抚资金。一年来,共为5380余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资金1723万余元。二是做好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帮助农村优抚对象参加“新农合”。 一年来为1795名优抚对象缴纳2018年参加新农合费用21.6万元;在为1949名优抚对象发放门诊补助21.3万元;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重点优抚对象因病住院的,经新农合报销后的剩余部分,仍按照“复员军人、三属、伤残军人报销40%,年度最高报销400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役人员报销30%,年度最高报销3000元”的规定给予报销。共为40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20余万元。三是做好优抚对象和义务兵家属的优待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义务兵优待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统计部门提供的20**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和2014年度我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制定了我县义务兵优待标准,2017年我县农村义务兵优待标准为10169元,城镇义务兵优待标准为13200元。随着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对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标准进行了相应调整,烈属优待标准为152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5%),在乡复员军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优待标准为101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残疾军人优待标准为814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役人员优待标准为50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根据调整后的优待标准,积极做好优待金预算并及时提供给财政部门,共优待义务兵515人、优抚对象2037人,发放优待资金643万元,四是做好维稳工作。“八一”前夕,县四大班子领导慰问了我县的武装部、通讯连、消防支队、武警中队,共送去慰问金3.5万元。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和生活贫困义务兵家属114户,发放慰问金6.64万元。五是孟瑞鹏追烈工作圆满完成。今年2月26日孟瑞鹏为救2名落水儿童英勇牺牲的事件发生后,立即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强烈反响,各级部门对孟瑞鹏的英勇行为给予了充分肯定。我们积极进行事情经过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及时为孟瑞鹏进行申报追认烈士。经过县、市政府逐级请示,7月1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复,评定孟瑞鹏为烈士。孟瑞鹏烈士的一次性抚恤金76万余元已发放到了孟瑞鹏父母手中。
2、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有序开展。一是认真做好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接收报到工作。2017年度我县共接收退役士兵221人,其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211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10人(其中城镇安置对象8名、转业士官2人)。二是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为贯彻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针对退役士兵我们积极推进自谋职业、岗前培训和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根据国家、省、市培训精神,我们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2017年度应培训人数211名,我县实际参训人数是120人。目前培训获证人员汽车驾驶17人,计算机16人,挖掘机22人。三是及时、足额发放退伍安置经费。为211名退役士兵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费235.45万元。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费24.3万元。为7名选择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发放了24.3万元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为8名安置对象申请了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资金1.44万元。
3、积极做好稳控和化解工作。我县涉军群体不稳定的因素主要是参战参核退役人员,特别是对越参战人员299人和抗美援老作战人员179人这两个群体,他们现在的主要诉求就是农村籍的要求参加企业养老保险,60岁后享受退休待遇;越战退役人员的下岗再就业问题。
一是多方面查阅相关政策文件,根据政策做好解释工作。二是掌握县直单位和各乡镇参战人员代表名单联系电话,经常与有关代表进行对接和联系沟通,能及时掌握他们的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在第一时间采取得力措施将问题化解,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乡镇做好稳控工作。三是每年“八一”、9月2日大阅兵期间、十一期间,随时掌握他们的动向,并派专门工作人员在北京和郑州提前做好接访准备。在局党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今年我县的涉军群体基本稳定,基本没有发生参加大规模上访事件。
(三)市十大民生工程圆满完成
1、17所乡镇敬老院综合提升工程顺利完工
按照《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乡镇敬老院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17]35号)的文件要求,我县积极组织实施,“一装、二改、三建”综合提升工程现已全部完工,市县乡共投资647万元,新增建筑面积734㎡,增加固定资产投入137万元。通过此次综合提升工程,乡镇敬老院硬件得到了进一步完善,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得到了全面改善,乡镇敬老院的规范化建设、服务和管理水平得到了很大程度上提高。11月4日全市乡镇敬老院综合提升工程观摩现场会前,对我县马庄桥镇、城关镇、韩村乡三所敬老院进行了观摩,得到了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2、大力推进我县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我们坚持“政府主导、村级主办、因地制宜、注重实效、自愿互助、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和河南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支持,着力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主要是老年人生活互相照料,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功能,自20**年开始申请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19所,设有床位200个, 2017年市委、市政府将农村幸福院建设作为十大民生工程进行重点推进,我县建设50所,我们根据濮阳市2017年农村幸福院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由老龄办牵头,局机关效能办和县财政局全程参与,通过实地查看场地监督建设,目前以全部建设完毕,待投入使用后,将有效地缓解我县当前的农村养老形势。
(四)重点社会福利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1、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为解决弃婴的抚养与治疗、流浪乞讨人员的临时救助、孤寡老人的照料、优抚对象康复治疗、军休人员照料等突出存在的现实问题,20**年民政部与省政府签署协议,明确提出在“十*五”期间支持我省每个县(区)建设一个社会福利中心。该项目被省委省政府列入十项重点民生工程,省政府(豫政办﹝20**﹞79号)文件要求各县区加快推进。目前该项目已于10月22日开工建设,预计2018年初,主体工程完工。
2、**县康复养老中心养护楼建设项目。随着我县高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老人、“三无”老人和空巢老人的数量不断增加,现有的养老服务机构已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县民政局为了扩大县康复养老中心规模,完善功能,提高服务质量,经过多方努力,积极与市、县发改部门协调,省发改委将养护楼建设项目上报为中央财政支持地方福利事业项目,20**年8月国家发改委批准项目实施并将中央财政支持资金1200万元下拨我县。该项目将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养老为一体的综合服务。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立项、环评、规划等前期手续,工程设计、地质勘探和地面清障工作已完成,已通过专家评审,市发改委正在进行初设审批,市消防部门正在进行消防许可审批,待审批结束后,方能进入招投标阶段,预计年底前开工建设。
(五)社会事务管理规范,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1、婚姻登记。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为宗旨,以创建文明窗口为载体,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至目前,截至目前共办理结婚登记5503对,离婚登记772对,补发婚姻证件1611份,合格率达到100﹪;档案归档合格率达100﹪。
2、殡葬管理工作。积极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殡葬先进文化,引导群众文明节俭治丧,革除丧葬陋俗,大力促进绿色殡葬。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标准的通知》,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标准为600元。
3、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我县现有社会组织167多家,其中社会团体4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26家;涉及教育、劳动、科技、体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多个领域,管理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加大工作力度,今年共有150家社会组织参加年检,年检率达到了95%,合格率达到了93%。对于在年检中不合格的社会组织结合其业务主管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如**县用水者协会)。积极组织鼓励社会组织参加社会组织诚信建设,提高我县社会组织的知名度(如**县商会,在商业界就发挥了很大的承上启下的作用)。
4、收养工作 。按照《收养法》第四、五、六条严格规定的收养人、送养人、被送养人的各项条件。在工作中我们严格依据法律一次性告知前来咨询人员办理收养登记所需要的资料,并根据咨询人员的具体情况解答具体问题,做好接待咨询工作。
(六)基层政权、区划地名等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基层政权工作。依法行政,指导好了全县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后续工作。依法做好了4起村委会换届选举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和2起市督查局批转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是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强力推进了推进撤乡建镇工作的有序进行。2017年经多方努力,完成了指导基础设施建设、市局前期考察、对上沟通协调、县政府向市政府呈报、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市政府向省政府呈报等相关工作,目前该事项正在等待省政府批传省厅进行组织考察验收。同时,我们多方协调精心谋划了的2017年度撤乡建镇目标工作,近期协调市局完成了对阳邵乡、六塔乡两个乡的前期考察工作,确定阳邵乡为下阶段我县撤乡建镇重点乡。组织实施了全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此次地名普查从20**年7月1日开始,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为开展好此项工作,提请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清政〔2017〕7号文件),成立了**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了《**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县政府于5月14日组织召开了由各乡镇乡镇长、民政所长、30个成员单位副职、联络员和所有县直单位办公室主任参加的动员会,动员会后马上聘请市局区划地名科长对与会人员进行了技术培训。截止目前,已收集、审核地名普查信息2000多条。积极做好了路名牌保洁和维护工作。今年是全县深入开展“国家级卫生县城”创建的攻坚年。为此,我们多方协调、下大力气做好做好了县城区路名牌维护和保洁工作,联合广告商、制作商对县城内所有路名牌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并及时进行了维修和保洁,以实际行动服务好了我县国家级“三城”创建工作大局。
在总结一年来工作情况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于资金不足、基层工作力量薄弱等问题,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努力解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入户调查过程中,对低保申请人家庭的隐形收入难以调查确定。
2、各项救助制度在实际操作中,还缺乏统筹协调的联动机制。
3、基层社会救助专职人员配置不足。虽然建立了县、乡镇救助机构,但都属于兼任,民政内涵的不断延伸和扩展,使基层民政日益繁重的业务量与现行机构、人员、办公条件的不对称的矛盾比较突出。需要建立起县、乡镇、村三级救助工作机构,健全“一口上下”的社会救助运行管理机制,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使各类救助信息准确收集和反馈,便于整合社会救助资源,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的、不同需求的救助,真正实现“应帮尽帮、应救则救”的工作目标。
三、2018年工作安排
1、进一步完善低收入家庭认定制度,尽快建立低收入家庭信息比对中心。同时,建立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低保、五保及医疗救助水平加大对各乡镇敬老院日常工作的督查力度,进一步提高入住率,确保安全无事故。
2、推进和完善我县优抚对象“三级服务网络”建设。在2018年争取我县优抚对象“三级服务网络”建设全面完成,以县(区)民政局为依托,建立双拥优抚对象服务中心;以乡镇(街道)民政所为依托,建立双拥优抚对象服务站;以村(社区)党支部、村(社区)委会为依托,建立村(社区)双拥优抚对象服务站。建立优抚对象信息平台,全面了解登记优抚对象个人和家庭基本情况,建立完善数据库和信息平台,为优抚对象提供精细化服务。通过建立优抚对象“三级服务网络”,达到更好的为优抚对象服务,更准确的掌握优抚对象信息的目的。
3、宣传贯彻《老年法》认真落实老年人各项优待政策,加快推进全县养老服务社会化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制度。
4、组织好、落实好我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努力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地名普查各类信息采集、录入、地名标志设置和外包服务招投标等工作。
5、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大对养老院、福利院、殡仪服务场所等社会福利机构的投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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