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作文,我们能够更好地记录生活中的点滴和感悟,书写作文能够将抽象的理念转化为具体的文字表达,下面是叁五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偶像中考作文精选6篇,感谢您的参阅。
偶像中考作文篇1
我想,每个人应该都会有偶像吧,偶像不需要太好,不需要太耀眼,自己喜欢就好。因为我觉得偶像并不是说必须多厉害多帅,我觉得这是一种信仰,是支撑着自己的动力。
我的偶像,就是防弹少年团。他们是一个韩国男子团体,七个人组成,2013。06。13是他们的出道日,队长是金南俊,大哥是金硕珍,老二是闵玧其,老三是郑号锡,老五是朴智旻,老六是金泰亨,忙内是田柾国。刚看见防弹的名字时,是在一个阿姨家看电视的时候看见的,当时我心里还想,这个团的名字怎么这么中二,后来慢慢的了解到了这一群可爱的少年们,也了解到了他们团名的含义:其实是社长给他们取名叫防弹的,意思就是想让他们可以抵挡所有的不好的事物和不好的评价,做好自己,就一定会成功。
然而,防弹做到了,从13年出道后,辛苦努力了两年,才拿了属于自己的第一个一位,我那时候,看着直播,清清楚楚的看到了七个少年抱在一起失声痛哭,我的眼眶也湿润了。我是14年饭上的他们,那时候,14年正是他们的低谷期,好多家的粉丝都骂他们,都说防弹一定会糊,那时候防弹的粉丝还没有多少,只能在人群中发出微弱的辩解,可并没有什么用。
而我能做的只有默默的陪着他们,那个时候防弹还只是出道一年的新人,如果粉丝回骂就算是对前辈的不尊重,可是好在老天有眼,防弹刚出道一周年的时候,就拿了最佳男子团体新人奖,而成员们说的第一句话就是阿米,阿米是他们的粉丝名,意思是说希望他们的粉丝能像军队一样坚强,也就代表着防弹会守护着阿米,永远永远。
而《ineedu》时期,正是防弹事业的第一个高潮期,需要宝之后,《run》也拿了好多一位,从那以后,防弹真的全是拿奖拿到手软了,我作为一个四年的饭,看着他们从人人都不看好的小糊团,到现在的世界弹,真的很不容易。
而现在,防弹成为了第一个在联合国演讲的组合,连好多好莱坞的巨星也是防弹的粉丝,防弹还和好多巨星、歌手合作,这是他们的荣誉,也是我们阿米的骄傲。所以,追星,并不是说一味地喜欢外表什么的,对于防弹,只有一句话,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
偶像中考作文篇2
周末书店。我穿梭于书架间,寻找《且介亭杂文集》。我的目光落在旁边的书架上,便走了过去。
身后有人叫我的名字,回头一看,是同学,她手中正拿着一本郭敬明的小说,看见我手中捧《鲁迅文集》,很是惊讶,又略带不屑“你还看这种冷冰冰的书?”
我楞住了。
环顾四周,大多数的人都在梁实秋、刘墉等人的闲适小说前流连,根本不在意那偌大的一个书架上的鲁迅作品。
难道先生的精神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就不需要在弘杨了?难道他的“民族魂”仅仅是文学意义上的,可以轻轻地一笔带过?
不,不应该这样!他的作品也许不如梁实秋那样的闲适,周作人那般有趣,然而在六七十年前,假如人人都来闲适,都来寻找趣味——谁来斗争?难道就看者中国“国将不国”吗?
鲁迅先生是喜欢刚猛式的,然而荸荠当年的众多人人,他是最敏感地捕捉到了刚猛中那猛如风暴的力量。他从来不去“闲适”,比起那些“闲适”文人,他有着更大的真爱,只因天下人都在品味人生,而他却在洞察人生。
曾经有位同学问我的偶像是谁,我知道,他期待着从我嘴里听到某个“星”的名字——而我,平静的告诉她,是鲁迅先生,当时她一脸惊诧,还有鄙夷之色:我愤怒了,先生空谷足音般的话语又在耳边回响“忘记我!”可是啊,先生,我们不能忘记!麻木的中国人被你用笔唤醒:今天生活安逸的人们,也改重读鲁迅!
读先生的文章仿佛有一种刻刀划过石板,犀利迅疾,石粒四处飞扬,偶来的一阵大风,又把历史洗澡得彻底的感觉。先生笔锋如刀,直劈封建精神文化。先生之言:凡是愚味麻木的国民,病死多少并不必以为不幸的。此言何曾偏激,行尸走肉的生与死又有什么区别呢?
其是先生的杂文,总觉得火气太盛,使人胸闷、心跳、激动。先生不能长寿可能也在于此。他是学医的,自然知道其中的厉害,却仍然废寝忘食地写,大约是抱着“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念头。想到此,我不禁惭愧,这是何等的崇高啊!
真的希望,书店了鲁迅作品架前,人人如潮,先生不在寂寞。
偶像中考作文篇3
我偶像十分的多,其中我最喜欢最敬佩的是一位电影明星和两位篮球明星。
成龙是我最敬佩的电影明星,每一次我看完他的电影之后都十分兴奋,他是一个勇敢的人,在演艺圈中,只有成龙演电影不用替身,每一次都亲身经历,也因此受过许多伤。
成龙是一个刻苦的人,他从一个无名小卒,经过自己努力变成一个大人物,他是一个搞笑的人物,他的电影中时常会出现十分搞笑的场面,每一次都使人捧腹大笑,比如说《a计划》中的自行车追逐战,在小巷中上演搞笑场面,就让人忍俊不禁、大笑捧腹。
我最喜欢的球星是詹姆士和韦德,詹姆士是nba骑士队的老大,他体格强壮,和当年的乔丹非常相似,他经常上演绝杀,让我最为惊心动魄的一次场面是零八零九赛季的一次勇士队对阵骑士队的比赛,那次比赛两队的比分一直交替上升,难分胜负,到最后十几秒钟时勇士队还领先一分,这时詹姆士运球,只剩下短短几秒钟,我十分着急,终于,詹姆士出手了,一个跳投,“扑”的一声,球进了,刚好裁判的哨声也响了,我呐喊,暴跳,骑士队赢球了。詹姆士这个高手发挥了他在球队中的重要作用,以一技精彩绝杀赢得了比赛。
韦德,热火队队员,在2008年奥运会上为美国队做出了重大贡献。
我第一次看球赛就看的是热火队的比赛,我之所以爱上篮球,就是因为看了韦德的三分绝杀,才对篮球产生了兴趣,看韦德上演绝杀我已经习惯了,只要韦德发挥好,球队就有百分之七十要胜,韦德是高手就在于他的醉拳式的进球,他进攻时,就算身体是倾斜的,就算先失去了重心也一定能进球。
我喜欢成龙是因为他是一个刻苦的人,让我在他身上学到了努力就会成功;我喜欢詹姆士和韦德是因为想长大以后发展成为他们那样的人物,让我时时记住努力。
偶像中考作文篇4
我的偶像,不是什么大红大紫的人物,也没有做过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他只是一个平凡的人,一个真实的人。
黑色的头发里夹杂着些许白发,额前的头发落光了,露出饱满的额头,戴着一副银镜,穿着一身还算合身的衣服和一双不知去年或是前年买的鞋,这就是我对他的总体印象了。
他喜欢喝点酒,这一点令我讨厌;不过他很孝敬老人,这一点又让我很佩服!
每次节假日,我们都会抽时间一起去奶奶爷爷家。吃饭时饭桌上少不了酒。他和爷爷边喝边拉话,不知不觉一瓶酒就完了。他喝得脸都红透了,用妈妈的话说,他喝的话都说不清了。可他还趁着酒兴想再开一瓶,每一次都被我和妈妈制止了,爷爷也笑了,说不喝了,这才作罢!于是他又陪爷爷拉起话来,从村东头说到村西头,从农村说到县城……爷爷红光满面,这时候的爷爷是最高兴的!
回家的路上,他问我:“你知道我为什么要陪你爷爷喝酒,还喝的那么多吗?!”还没等我回答,就说到:“你爷爷现在年纪大了,要人陪啊,而我们回来次数也不多,人都这样,等你长大了,也要多陪陪我们啊。”说罢,长叹一口气,那一刻,我突然觉得他喝酒很有道理。
他很信任别人,这也让别人很信任他!
每当他知道别人要帮助的时候,他总是毫不犹豫地伸出援助之手。在微信朋友圈时常会看到一些“轻松筹”“水滴筹”之类的,他都会很积极地做出行动——捐!我也曾问过他,如果是骗子呢,他总是会选择笑着说:“哪有这么多的骗子啊!”。
老家那边和外婆家那边,经常会有亲戚为一些事情来我们家找他商议,拿主意。也会经常接到他朋友或是同事打来的电话,似乎总有做不完的事情。我就会问他:“为什么有这么多人找你呢?”他总是两个字回答:信任!
他是一个老师,所以很重视对我的。他从不过多干涉我的学习。在我犯错误的时候,他往往会选择语重心长地我,比起他的手掌,我更怕他的眼神。虽然我在某些时候会很羡慕其他人,他们能玩手机、看电视,可以有更多的时间玩耍,但是我能理解他的做法!
这就是他,一个平凡而又真实的人,他就是我的爸爸,更是我的偶像,他善良、正直、严肃,是我一生追逐的偶像!
偶像中考作文篇5
有的人偶像是歌手,有的人偶像是当代现代的伟人,有的人偶像是影星和球星……而我的偶像却是和蔼可亲的爸爸。
在我的印象中,爸爸是一个辛苦工作、尽心尽力为家庭操劳的人。
在我上小学的时候,爸爸对我很严厉。
有一次,老师留了好几道题,是数学的解一元一次方程,当我才刚刚学习,刚到家以后,我开始写作业了,当我只剩下解一元一次方程式,我花了五分钟写完一个题,全都写完后,就拿给妈妈检查,妈妈检查到一半后,爸爸回来了,帮妈妈分担了一些我的作业,爸爸检查我的一元一次方程时,发现5个里面有3个错的,就开始给我说一大堆的话,还让我把错题一个写5遍。从这以后,我做作业就开始认真仔细了,再也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情了。
而现在我的爸爸不在对我那么严了。
比如说一次考试。我没有考好,回家以后,爸爸看见我的脸像苦瓜一样。就开始猜了。爸爸还是像有读心术一样。一猜就猜出来了,是考试没考好。这次没有像上回一样。爸爸还告诉我:“失败乃成功之母;这次失败了不要紧,只要找到自己错在哪里,努力改正就好;不过考好了再也不要骄傲;要记住求胜不骄,败不馁。”这句话对我印象很深。
爸爸,我的偶像,我以你为榜样。你让我明白了:“胜不骄、气不馁。”这个道理。总在我需要安慰的时候、出现在我面前,帮我走出人生的低谷。爸爸,我想对你说:“我永远爱你。”
教师评语:语言流畅,朴素、写生活中的几件小事来写出自己明白的道理。形象说理,还引用名言来曾强说服力。文中的爸爸确实是多子女循循善诱的好爸爸。“我”爸爸的一些话都很好表现了人物的性格特点。
偶像中考作文篇6
我翱游于宋代诗词的海洋,有一位女子,她却能脱颖而出,可能是他那动人的外貌,更可能的是她那令人陶醉的诗词。
雪里已知春信至,寒梅点缀琼枝腻,香脸半开娇旖旎。当庭际,玉人浴出新妆洗。严冬傲放的寒梅犹如迎春花般娇艳妩媚,又似美人般婀娜多姿,如此非凡!宛如清丽而秀美的她。最爱不过的是她的词,每一句都朗朗上口,每一句都是她生活的写照。
她的词,是欢快的。
“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此时,她正在船上与伙伴玩耍,谁知误入了荷花池。她活泼,快乐,又无所顾忌。我陶醉于她的生活的悠闲与惬意,我想着是多么令人向往的生活啊。“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她爱花,惜花,她就如花般动人,美丽。
当时正处于少女的她是如此的没了,两只大大的眼睛,不停的闪烁着,樱桃小嘴,尽是一副清纯的模样。
“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她那天真烂漫的样子,酷似春天初绽的桃花,含羞娇开,我惊叹于她的美!我想,她的笑容,一定如同花一般绽放着动人的韵致,我也像嗅到了风中一种无以言传的美,弥漫,飘散。
她的词,又是多愁善感的。
长久地思念,让她的美丽渐渐消退,颦蹙的双眉正在诉说她的痛苦,嘴唇也似裂开,眼睛布满了血丝,皱纹爬上了她的脸庞,尽是一副忧愁相。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她处于这样的生活中,日日夜夜的思念,“怎一个愁字了得!”可见她说这话是,难以克制自己。她已经没了少女的活泼。“今年海角天涯,萧萧两鬓生华。”她悲伤,她在国破家亡的生活中,她只有把自己内心的控诉掩埋在诗中。
她就是一位既平凡而又不平凡的女子,从她的词的,我们看到了不同的李清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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